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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那时接到的工作是他们李家一个小商店在镇上的开业,出差那天就是去跟着盯采购去了。
忙着要找他,李越泊挂完电话就忙着去收拾货架,然后忙中出错被倒塌的货架砸到了腿和头,元二叔叮嘱要卧床静养些日子,所以李越泊只是在电话里问他什么时候回,没有来找他。
“为什么不告诉我?”
“小泊说不告诉你,说你知道了可能要回来,但你不想回来。”
怎么会,他每天都好想回来。
赶回去的时候,李越泊还在镇上医院的病房里,发着烧,嘴里还在叫他的名字。
李妈妈看他到了,朝他笑笑,摸了摸他的头,退了出去。
叶跃奔到李越泊床边,李越泊的手好烫,眼睛像贝类合起它的壳那样紧闭。
病床上的李越泊喊一声他的名字,他就答应一声。
从此以后他就走不了了,除了等李越泊抛弃他,他没有办法先离开。
因为穿书之前的经历而造就的怯懦,以及穿书后“原书”
带来的恐惧,他和李越泊,早年的每一分甜蜜里其实都蕴含着玻璃渣,走到如今实属不易。
十二岁那年他没有走掉,今日又怎么可能为了一朵玫瑰退让。
“你们开不开花,结不结果跟我有什么关系,”
叶跃说,“李越泊只能和我一起。”
章二姨笑了笑,笑容舒展像玫瑰抖叶。
“花不开,果不结,负责传粉的小生物当然也要殉葬。”
章二姨说,“负责生根、发芽的所有也要殉葬。”
叶跃正要说话,阿树像是清醒过来,冲过来推了他一把,又转身冲向章二姨,嘴里还大声喊哥哥快跑。
叶跃被推得一个趔趄,头在旁边墙壁上撞了一下,电光火石的,一段记忆猛然在他脑中跳了出来。
殉葬就殉葬,左右这世界也是要完蛋的。
他想起来了,他确实是穿的书,可穿的不是他以为的他会被李越泊抛弃的这本书,他穿的的是一本叫《b216》的书,所以他才隐约记得原书书名很有意思。
作者在扉页上写“b216号行星上有一朵玫瑰,在等它的小王子”
。
可书里根本没写玫瑰,只写了漂亮的藏冬镇。
写藏冬镇漂亮的山和海,写藏冬镇平常又不平常的植物,还写了藏冬镇的人——有李越泊、有叶跃、有宋家三兄弟、有周蔓蔓、有邓璐、有叶奶奶……藏冬镇这些人都在。
原书是单元式的写作方式,一个人物一个篇章,藏冬镇的环境、植被以及整个时代背景都溶于这一个个篇章中。
第一章写的李越泊,章名就叫李越泊。
原书里李越泊是个傻子,好在李家有钱,所以镇上小孩除了哄骗他从家里拿钱买吃的以外,也不至于太过欺负他。
他好骗得很,旁人一喊“李越泊”
,他就“哎”
一声答应,然后跑过来。
后来李家家道中落,镇上人也不叫李越泊了,都管他叫"大傻个”
,小孩子们有样学样,也这么喊。
李越泊虽然傻,好像也知道大傻个这个名字不好,从来没有应过一声他的新名字。
那天是跟镇上小孩们一起在尾湾海海边游泳,可能是受台风天影响,退潮来得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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