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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使用类似弹簧秤的工具,测量力本身大小的话,在地球不同同一位置称重,结果完全不同。
而原问题中根本没有提及是否在同一位置测量,采用何种测量方式。
那么条件缺乏,需要我们自己填补空白。
这种方式不是严格的物理推理方式。
这个最终这个比较结果无法确定。
当问题的提问形式变化时,变成,我们可能又认为是比较质量大小。
问题的自然语言中描述有很多含糊的地方,因此要用物理概念精确给出,避免含糊的提问。
在学习自然规律时,原因和结果之间经常出人意料。
直接给出结果(比如重量值),经常是理想中的原理分析。
给出原因求(测量)结果(给出质量求重量),有大量细微的因素影响结果。
如果仅仅是粗略地进行,只为了解原理的话,可以忽略这些。
但精确进行测量分析时,所有的影响因素都必须考虑在内,如果这些因素对原理造成干扰的话,要设法消除这些干扰因素。
这就是从理论到实验的思维转变。
事实上大量的原理都是依赖测量完成的,因为科学本身就是不断分析、验证、修正分析、验证这样的过程。
2.同一概念,可以有多种定义,区别在于看待的视角不同。
我们可以定义质量是物体所含物质的多少。
这个是静态的定义,着眼于物体自身。
质量是物体的惯性大小,这个是动态的定义,没有外因无法体现惯性存在。
外因可大可小,但无法改变质量大小。
所以质量还是物体的内在属性,但外因必须出现,只是不必在意形式。
同样是惯性,德国人马赫和牛顿的观点完全不同。
马赫认为:惯性源于物体与整个宇宙物质间相互作用的结果,称为马赫原理。
牛顿认识:惯性是物体自身与一个超然在外的绝对存在相联系的属性。
这个绝对存在称为绝对空间。
掌握基础知识后改变视角,可以更清晰地看待规律的发展。
形而上者谓之道,大约是这个意思吧。
3.伽利略比牛顿更早研究过力,但没有成为一个完整体系。
拉格朗日和哈密顿给出了力的另外一个体系,称之为分析力学,但比牛顿晚。
所以力的原理以牛顿的名字命名。
分析力学的视角比牛顿力学视角更开阔,很容易扩展到统计力学、量子力学。
而牛顿力学无法这样扩展。
4.通常我们更容易察觉局部密度上的差别。
但惯性是以质量为衡量。
万有引力总是存在的,从这个意义上讲,马赫原理更接近直觉。
能产生这样的感觉吗?
力作用于物体,产生状态变化。
那么首先讨论没有力作用时物体的状态。
观察我们周围,物体通常是静止的,比如说面前的桌子。
那么此时桌子有没有受力?按照万有引力原理,地球肯定对桌子有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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