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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牧突然打断他,“高强也是西北来的?”
王顺点头,“是,不过他家是爷爷辈就来了,一直住在靠西的广元府,那里多有中原和西北混生的百姓,且与边国往来贸易又多,百姓们见的多了,倒是没有江南那样排外。”
听到广元府之后,在这方面尤其敏感的庞牧下意识看了晏骄一眼。
后者虽不像他那样有亲身经历的敏锐,好歹是从信息大爆炸的时代过来的,思维活跃度高,也算一点既透,脑海中瞬间有根不知名的弦啪的一声被弹响了。
当初发现王美尸骨时庞牧就说过,战乱时期西北一带百姓多有往中原内地逃亡者,而朝廷下令收留的三座府城中,就有这广元府。
而王顺说高强一家是爷爷辈就来了……这一切会是巧合吗?
要知道,战争年代四处流窜的除了清白难民之外,可还有许多其他的身份。
另外,虽说老乡更容易被老乡吸引,但真要说起来,广元府内高强的老乡岂不是更多?更何况他从小跟家人走南闯北,见的人不计其数,为何偏偏一见离家千里之外的王美就非娶不可了?
说的不好听一点,王美既没有傲人的家世,也无过人姿容,还带着一个拖油瓶弟弟,莫非真是骨子里的能干打动了高强?
想到此处,晏骄问:“你姐姐嫁过去之后可曾帮高强料理事务?”
王顺点头,“姐姐十分能干,嫁人之前已经在我们那边盘下一个小铺面,一年下来也能有个百八十两入账,十分惹人眼红。
后来嫁给高强,我又在外读书,姐姐便将铺面盘给别人。
她嫁过去之后第二年便已独当一面,下头伙计们也十分钦佩敬重,高强放心在外操持,一年到头越发不着家了。”
说罢,又叹了口气,“因两人聚少离多,婚后四五年也没个孩儿傍身,不过高强和他爹娘在这上头倒还蛮通情达理,并不多话。”
庞牧又问:“那高强做些什么买卖?”
“贩粮食、马匹,外带牲口草料,”
王顺道,“西北之地牧马之风甚浓,百姓大多知马懂马,且粮食稀缺,来了中原之后也大多都做此类营生。
或是贩卖些中原常见的茶叶、瓷器并丝绸等物赚个差价。”
“不过想来也不是谁都能做的吧?”
庞牧在边关长大,长与两边百姓打交道,对这些事情也算半个行家了。
“正是,”
王顺点头,“商人重利,且两地民风不同,常有矛盾摩擦,被骗被排挤都是家常便饭。
若是没有门路章程的,一准儿赔的血本无归。
那高强祖孙三代都是做这个的,在常去的几个州府也算小有名气。”
庞牧便叫他将高强有生意往来的几个地方和常去的落脚点写下来,王顺也不含糊,当下工工整整的写了,还额外提供了几个人名。
“我跟着高强走了几回,且素日听姐姐闲谈时也常听到这几个人,不是高强的心腹便是最常往来的。”
他是个精细人,看出两位大人似乎也对高强颇有疑虑,故而分外尽心。
做完这些,王顺红肿的双目中透出几分恨意,“姐姐嫁过去之后便帮他操持事务,十分得用,可我冷眼瞧着,不过三年两载之后,两人情分也就淡了。
后来我多了些见识,见这世道左不过财权二字,既然我读书无望,说不得豁出去也要弄些银钱来,好歹日后也能给姐姐撑腰。”
“姐姐一心想叫我读书科举,高强却更喜我同他买卖,又夸我有天分,隐隐透出要带我回北地贩马的意思。
只我与他处不大来,且早年也曾见姐姐做营生,无需他指点,见姐姐生活安稳后便回中原自己单干,高强为此劝过许多次,更数次大发脾气,我也不理。
谁知那年我外出走货,四个月后途经探望时,高强那厮竟说姐姐早就跟人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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