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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来转去,最吸引他的还是那把吉他,说不上什么原因,就是觉得很熟悉。
他这头刚走过去拿起吉他,还没等表现出有兴趣的样子,老板已经周到靠上前帮他讲解了起来:“先生您好,这把是英国产的劳登,完全手工制造,背侧板都是巴斯通胡桃木材质,绝对的好东西,虽然是二手的,但保养很精心,音质、手感都跟新的没两样,您要喜欢的话,价格可以商量……”
“二手的?”
陆孝严有些意外。
他想把吉他放回原处,却偶然发现在底部角落位置有一小块奇怪的印记,差不多拇指肚大小,仔细辨认的话颜色似乎比周围稍浅了一些,用手去摸还有不算太明显的粘滞感,倒像是曾经贴过贴纸留下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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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凌希也费力从柜子里拎出了他那只不离身的大号帆布旅行包,并从一堆乱七八糟的物件里迅速翻找出了生日当天收到的匿名贺卡。
他将从陆孝严照相簿里偷偷带回的便签和卡片叠放在一起,对着台灯的光源举了起来,通过透射,两张纸上的字都清晰显露了出来,他很仔细地逐个比对着,生,日,乐……正如他所预想的那样,笔迹一模一样,三个字完全重合在了一起。
凌希捏着贺卡看了老半天,总觉得有什么东西明明近在咫尺,却又被浓重的迷雾所遮盖,看不清真相。
陆孝严知道他的生日,知道他对芝麻过敏,在他被人找麻烦时出手解围,又把他从警察局带了出来……可陆孝严又是谁呢?陆孝严是个赚女人钱的牛郎,是个同性恋,陆孝严有很多非富即贵的朋友,对待朋友总是粗鲁又霸道……而除此之外的一切,凌希都知之甚少。
挂钟上的红色秒针在一成不变打着拍子,咔嚓,咔嚓,咔嚓。
凌希上半身趴在书桌上,手指按着台灯的圆形开关,配合着秒针的节奏不断按下,抬起,按下,抬起,整个房间也随之一亮,一灭,一亮,一灭……重复多次之后,他厌烦了,关掉台灯独自坐在黑暗里,透过窗口望向外面的夜空,那里挂着好大一轮月亮……
第17章约定
看到吉他上那一小块贴纸留下的印记,陆孝严不禁想起凌希也有用贴纸标注名字的习惯,同样的位置,同样的大小,还为了简化几笔偷懒把“凌希”
写成是“凌C”
。
这似乎印证了他之前的怀疑——凌希在他面前唱歌时所弹奏的吉他分明不是他熟悉的那一把。
陆孝严把刚刚放到架子上的吉他又拿了回来,同时表现出一副很感兴趣的模样跟老板打听道:“哦,是好东西的话,二手倒也无所谓……不知道它原来的主人为什么要卖掉,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不会不会,这您尽管放心。”
老板殷勤地解释道,“我们琴行也有些年头了,非常看重信誉,二手的东西都检查得格外仔细。
吉他是个年轻男孩子拿来卖的,那天看他在门口来来去去转悠了很久,挺舍不得的样子,估计也是急需用钱吧。
对了,他还给我们留了电话,说是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联系他。”
陆孝严跟老板要来了电话号码,一看果然不出所料,那正是凌希的号码。
这让他心疼之余又不免有些生气,既然是缺钱为什么不肯开口向他或是向林广乐求助,偏要把自己折腾到了卖吉他的地步。
可有什么办法呢?这就是凌希啊,想被凌希接受,需要花上多于常人十倍、百倍的功夫,但是相应的,凌希一旦认定了谁,就是生死与共,无怨无悔。
二话不说,陆孝严当即买下了那把吉他。
他原想调头回去凌希家,直接把吉他送还给凌希,可走到半路又改变了主意。
以他对凌希的了解,这样贸然送过去凌希未必会收,总要找个合适的机会、合适的理由才好,同时也需要时间去想想该怎么解释找到这把吉他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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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下午是陆孝严每周固定练拳的日子,他很着迷这项既暴力又刺激的运动,除了可以尽情消耗过剩的雄性荷尔蒙,也可以使他时刻保持紧张与警醒。
此时此刻他正在经历着一场拳拳到肉的搏斗,成败关乎生死荣辱,如果无法抢占先机将对手一击必杀,就注定要被强大的对手掀翻在地,被一脚一脚践踏于浊臭的污泥之中,成为一个人人鄙夷、嘲讽的笑话。
自从知道了陆孝严的这个习惯,沐夏就一直嚷嚷着要陪他去练拳,说是很期待看到他浑身大汗、肌肉闪闪发光的性感模样,所以这次陆孝严也顺便带上了沐夏。
一上车,沐夏就兴冲冲挽起袖口露出手臂,故意晃悠着陆孝严送他那条手链:“也不知是怎么回事,每次戴上这条手链我就心情特别好,还总能碰上喜事。
前几天有场活动本来因为时间对不上错过了,结果刚才临出门前又接到电话说活动改期了,还是找我。
你说是这条幸运手链的功劳呢,还是送手链的人能给我带来好运?”
陆孝严极为配合地笑了起来,满脸受用:“哈哈哈,你到底是在夸奖手链,还是在夸奖我呢?看你嘴巴这么甜的份上,我得要再送你一条更好的才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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