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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影接到书信的时候,正穿着锦衣华服,蹲在潮汕街头剥榴莲吃,他举着信纸看了看,咂着嘴巴说:“哎呦,前段时间还留情呢,怎么忽然下狠心了?”
剥了一大片榴莲肉捧在手上,边走边说:“列队列队!
废太子的死期到了。”
副官光着半截身子跑过来,屏着呼吸把兜鍪和长剑递给他,又一溜烟跑远了。
蓝影是战神,他的一百名士兵又都是好勇斗狠之士。
未发令前,各自散乱在街头,有的跟卖鲍鱼的姑娘调情,有的蹲在街边看卖艺人玩蛇。
一旦听到命令,疾风般翻身上马,集合在蓝影身后。
阳光下铠甲闪闪发光,十分庄严肃穆。
蓝影开口道:“凌蓬山走到哪里啦?”
副官鼻孔里塞着布头,瓮声瓮气地说:“前面十里树林,埋锅做饭,吃的是炖野山猪肉,蘑菇汤。”
蓝影点点头:“断头饭还算不错,咱们压着步子走,让他们做个饱死鬼。
凌蓬山身边有个男人,是我弟弟,你们要生擒他。”
副官问道:“小公子有什么特征,我们好辨认。”
蓝影挠着下巴想了想,郑重道:“他很漂亮。”
别人的美貌多是比较级,而蓝贝贝则是最高级,完全可以当做一个生理特征。
众士兵看蓝将军一副土匪做派,不敢想象他的兄弟会是怎么个漂亮法。
蓝贝贝和长乐在茂密的树林里安营扎寨,所谓营寨,也只是由树枝撑起来的破油毡布。
他们招来的士兵只剩下几百名,且个个面黄肌瘦,弱不禁风。
这些人多是街头乞丐、村中无赖,因没有出路才跟着长乐太子。
如今长乐也落魄至此,他们颇有心杀了长乐,夺了物资逃走。
长乐是懦弱无成见的,只有蓝贝贝成日对这些兵痞呵斥责骂,镇压他们的反心。
野山猪在火堆上烤了半日,取下来吃时才发现猪肠子没有掏干净。
整只猪都弥漫着一股屎味,众人一边吃,一边恶心得直翻白眼。
幸好蘑菇汤还能入口,树林里的蘑菇品种繁多又茂盛。
他们大多是从北方来,只知道捡颜色黯淡的吃,吃了几次并没有中毒,才放下心。
长乐一身华丽的玄色长袍,已经脏污得看不出颜色,袖口衣摆脱线,丝丝缕缕地垂在地上,他挑了一块猪舌头肉,递给儿子宝儿。
宝儿生了病,缩在树桩旁边,四岁多的孩子,身量瘦弱的宛如两岁,他闻了闻肉,哇地一声吐出一口白水。
长乐身为父亲见此情景,眼圈登时红了。
他抬手打了自己一巴掌,不是做戏,单纯只是觉得自己很愚蠢很混账,他低声说:“我死有余辜,孩子却白白跟着我受苦。”
捂着脸叹气。
蓝贝贝面无表情,嚼着一把野山参,然后吐到手心,一点一点地哺给宝儿,淡淡地说:“蓬山,别说这种没用的话。”
长乐只是哭泣:“我是最没用的人,既辜负了父皇的厚望,做不成乱世英雄,也不及昭明,不能安心做一个樵夫渔民。”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再没有复兴凌朝的雄心壮志,只是不停地哭泣自怜。
蓝贝贝看清楚了他骨子里的懦弱和无能,也就不再鼓励安慰他了。
反正,他永远不离开他就是了。
起身走到铁锅面前,他训斥走了两个馋嘴的士兵,省了一碗蘑菇汤,递给长乐,轻声说:“别哭了,先吃饭。”
长乐哦了一声,试了试温度,先喂给宝儿几口,宝儿吃了汤,安安静静地枕在木桩上。
然后他才自己吃了一口,赞叹道:“真鲜啊。”
蓝贝贝无奈地取笑他:“吃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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