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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瑟见她这样,再也说不出拒绝的话,只是说:“好吧,我想办法。”
高瑟一直很努力地要做犬戎王,像这种为了讨女人欢心而劳民伤财的事情,他很不屑去做,但是如果这个女人是灵犀,他还真得硬着头皮去劝父亲。
犬戎王听了儿子的话,也有点郁闷:“这女孩子真不省心。”
涂山氏坐在旁边,梳着乌黑的头发,慢悠悠地说:“咱们儿子喜欢,有什么办法。”
想了想又说:“这种时候,从哪里调人都不合适,不如就叫咱们家的几个女儿去做工吧,既不耽误渔猎,也不至于族人生怨。”
高瑟欢喜地拉着涂山氏的手:“谢谢妈妈,也代我谢谢姐姐们。”
潮汛期很快结束,家家户户的大门上都挂满了鱼肉。
同时所有的族人都得了一件粗布衣服,他们平时把衣服系在腰间,瞧见灵犀要来了,才赶紧解下来穿上。
虽然这位小公主喜欢折腾人,不过她脾气很好,待人又和气,大家都很忍让她。
在致力于推广穿衣文明的同时,灵犀又教他们酿造果酒,制作烟熏肉,腊肉。
这两项成果倒是很得民心,犬戎族的人显然对食物的改造创新更有兴趣。
灵犀已经能听懂简单的土著语言,她也有了两三个好朋友,农忙时跟大家一起狩猎捕鱼,闲时在海滩上捡漂亮的贝壳,把珍珠和贝壳做成项链,挂在脖子上,行动时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
椰子树上挂满了圆滚滚的椰子,成熟得随时都可以掉落下来,道旁的扶桑红彤彤地绽放。
灵犀计算了日子,她在这里一年多,想做的事情都做成了,于是她简单收拾了衣服,带上几串贝壳,对高瑟说:“王子,我要回家了。”
高瑟一瞬间感觉自己踩空了,他有些张皇无措:“你、你去哪里呀,这里不是你的家吗?”
灵犀幼年时四处流离,若是有一个地方让她觉得温暖亲切的话,就只有海边的犬戎族了,中原并没有她的家,但是中原有顾庭树。
灵犀低头,摆弄着衣服带子,嘀咕道:“反正我要回去的,你不肯送我,我走也要走到中原。”
她看起来文弱,其实是极有主意的。
这段时间里高瑟一直陪她玩,陪她说话,亲密得如夫如妻,高瑟一厢情愿地以为,两人已经到了可以托付终身的地步。
现在灵犀忽然说要走,他在伤心之余,几乎感觉到了愤怒。
“全族的人都以为你是我妻子,你忽然说走,我怎么收场?”
高瑟大声说。
灵犀却是头一回听到这种说法,她仰着脸,很无辜地说:“这是误会呀。”
她摆弄着包袱里的项链,很漫不经心地说:“我明天早上就跟你父母辞行,然后再走,要一起吗?”
雨林里百兽丛生,一个人肯定是过不去的。
灵犀希望王子能送她,但如果他不送,她照样也要走。
她把话说到这个份上,就是一点转圜的余地都没有了。
高瑟呆呆地站在原地,长长的睫毛在火光下十分整齐。
灵犀还想说几句轻松的话,忽然看到高瑟的眼睛很亮,好像要冒泪光了。
灵犀怔了一下,也就什么也不说了。
两个人沉默了半晌,高瑟才轻声说:“那我明天送你走吧。”
“谢谢。”
灵犀不知道怎么感谢他,只好说:“你对我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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