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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海边几百米远处,是一大片木头搭建的小破房子,灵犀发现木头架子上搭了很多粗布做成的帆,地上摊放着晒干的果子。
此地气候温暖,物产丰富,也并没有之前想象的那样穷困。
高瑟把她领到一个乱石滩处,灵犀闻到一股硫磺的气味,把手伸到水里一探,惊喜道:“竟然有温泉,好地方,好地方。”
当天晚上,沙滩上跳起了草裙舞,灵犀沐浴过后,换上了一套粗布做的衣服。
本地有麻,原是可以制作布料的,不过他们只用布做船帆。
灵犀作为远方来的贵客,端坐在众人中间。
她抬起手,像解放西伯来人的摩西似的,用清晰温柔的声音说:“你们要学会穿衣服,衣服会使你们懂得羞耻心,使你们同树林里的野兽区别。”
旁边的高瑟打了个哈欠,懒洋洋地给她充当翻译。
众人听完贵客的话,面面相觑,然后笑嘻嘻地跑去跳舞了。
“他们听不懂我说的话吗?”
灵犀百思不得其解。
“字面上的意思,我已经翻译过了。”
高瑟微笑着,经过几日奔波,他的肌肤显出暴晒后的铜色,篝火在他眸子里跳跃,在呜呜啦啦的欢呼声下,他轻声说:“你是不是在想,这个部落愚昧落后,我一定要拯救他们。”
他微笑了一下:“我刚从中原回来的时候,见自己家人的行为举止如同野兽,我的心情比你更急切。
结果努力了这么多年,什么也没有变过。”
高瑟跟她讲,他幼年时被带到中原游历学习,过了十年才回来。
他努力教族人学习礼仪,织布耕种,几年后,学堂的房子被拆了做羊圈,粮食的种子喂了鱼苗。
他们更愿意去水里抓鱼,山上打猎。
而他心灰意冷之后,恰好犬戎被凌国打败,他自己去凌国做了人质。
“跟这里相比,我更崇尚中原文化。”
高瑟说:“但我身为王子,又不能弃他们而去。
因此常常觉得很为难。”
“跟你相反,我不喜欢中原。”
灵犀说:“虽然这个地方很……奇怪,但我觉得挺可爱的。”
当天晚上高瑟把她送到新盖的小木屋里,屋内整洁干净,床褥是粗布包裹的芦苇絮,她睡了一觉后,只觉周身舒畅,第二天去海边看了日出,看着海面上碧波万顷,她想:“这样好的景色,若是他能看到就好了。”
当日秦王带兵占领了京城,他既没有屠杀皇族,也没有抢掠国库。
几万名士兵只专心找一位公主。
已经到了把京城挖地三尺的地步,却始终找不到灵犀。
那些逃难的宫女太监们唯唯诺诺的,只是说:“凌帝已经把佳木公主赐死了。”
偏又找不到尸体。
秦王整日沉着脸不说话,冯虎提着一口宝剑在街上来往穿梭,心情也是一样地沉痛。
唯独蓝影,总是一副搞不清楚状况的样子。
他想,秦王着急找他媳妇儿,老虎跟着凑什么热闹呢。
唉,两个人整天板着脸,好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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