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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头他就把御医拉到一边嘀嘀咕咕了一大通,御医面露难色,但架不住余天赐那想吃人的凶恶神色,硬着头皮答应了。
御医一走,余天赐回过身来,冷不丁对上一双猫儿似的眸子,正一眨不眨饶有兴致地盯着他,他哇地跳开两步,“柳、柳大侠,你怎么来了?”
“为何你方才要御医不必用上好的除疤药膏?公主府穷成这样了?”
淼淼笑眯眯地看着余天赐,“为什么要留一道疤痕?你心眼这么坏,莺歌知道吗?”
余天赐神色一僵,两眼心虚地看着别处,“柳大侠说的什么呀,我咋听不明白,你来看莺歌吗?她气色虽好了些,但身子还是弱得很,御医说了,得天天用名贵药材大补,没十年八载好不了。
你进去看看她吧,她也常念叨着你呢,我去看看她的燕窝好了没。”
淼淼进了专门给柳莺歌养伤的房间,她果然好多了,整个房间从绡绫罗帐到洗手的金盘子,无一不是极度奢华的东西,比丹阳公主的寝殿还奢华。
“莺歌,你实话告诉我,你到底喜不喜欢这小子?你不必有所顾忌,你如果不喜欢他,姐姐自会替你想办法,拔了这根鱼刺。”
柳莺歌犹记得去年,自己说不想嫁给何御史时,这个二姐姐也是这么说的,说她自有办法,结果后来何御史就死了。
虽然事后她不承认,但柳莺歌心里总觉得,事情和这个强悍的二姐姐有关。
她红着脸鼓足勇气道:“我之所以想嫁给周公子,是因为不想做余世子的妾,不想将来和别的女子分享自己的丈夫,我现在还是这个主意不变,但姐姐若问我心里喜不喜欢他,我……喜欢的。”
却听砰的一声,余天赐手中托着一碗燕窝踢门而入,一双丹凤眼定定地看着手足无措的柳莺歌大声道:“莺歌,方才御医说了,你背上的疤这辈子也消不掉了,不过你放心,男子汉大丈夫,我说过的话一定算数,今儿我把话摞这儿,柳大侠你给我们做个见证,我余天赐愿娶柳莺歌为妻,养她宠她一辈子!
择日不如撞日,今儿咱就把事给办了,你等着!”
他说罢把燕窝一放,蹬蹬蹬跑了。
淼淼不由瞪眼,他怎么不记得自己也说过只要莺歌不死,他就成全她和周世安的话了?
一个时辰后,一顶大红花桥从长公主府的后门抬出,一路敲锣打鼓,热热闹闹地绕着公主府走了三圈,赏钱洒了十多箩筐,又从长公主府的前门抬了进去。
当天晚上,整个长安的人都知道了,原本信誓旦旦二十五岁才娶妻的长公主府世子今天大婚了。
瑞安长公主原本嫌弃柳莺歌身份低微,不过是七巧宴上见到自己儿子对她有意思,这才擅作主张派人说媒,想抬她进府给儿子做妾的,没想到这个宝贝儿子竟执意娶她为妻,还来一招先斩后奏,她气归气,但念着柳莺歌救过自己,况且儿子愿意早些成亲,不再坚持二十五岁,她抱孙子的愿望也可以早日实现了,于是叹了声“冤家”
,还是欢欢喜喜地喝了柳莺歌敬婆婆的茶。
至于周世安那边,长公主府给了他十万两银子安抚,周世安也知道自己一介布衣,斗不过权贵,既然得了一大笔银子,也就不再坚持了。
随着秋分一过,天气渐渐转凉,眨眼就到九月底了。
淼淼看着府里的人忙前忙后为她准备嫁妆,心里颇是烦躁,但在爹娘面前却是一点也不敢流露。
越王那边一点消息也没有,她甚至不知他是不是还在信守着对她的承诺。
自从圣旨下了后,西府的三个池子,尤其柳春池,简直视她为仇人,早就断绝了往来。
就连以前一直疼爱她的老夫人也对她冷淡了许多,认为晋王之所以不连带柳春池一并娶了,是她暗中搞的鬼。
整个侯府,知道她心里苦闷的也只有燕飞了。
每每见她愁眉不展,总是抓耳挠腮地出些馊主意,例如说成亲那天,他把柳春池偷偷掳走,来个偷龙转凤,等两人洞了房,生米煮成熟饭,晋王想不认账都不行了。
又例如说只要她愿意,他可以舍弃一切(说得好像他拥有一切似的),带她私奔,与她亡命天涯。
淼淼白了他一眼,像看白痴,偷龙转凤?柳府满门抄斩后,劳烦你给我们收个尸,再给我们坟头上柱香吧。
私奔?若私奔可以的话,我也是和越王私奔啊,为啥要和你?
这让燕飞很受伤,气哼哼地说了句祝你和晋王白头到老,转头跑去梅花雅苑和丹阳公主看戏了。
没过多久又颠颠儿地跑了回来,怀中还抱着一只野山鸡。
“六水,出大事啦!”
他脸上难掩兴奋之色,“方才丹阳公主说,安贵妃自从上回遇袭后,身体一直不太好,这几天还天天吐血,看样子她就快挂了。
丹阳别说看戏了,连照顾飞飞的心思都没有了,这不,她把飞飞托付给我就回宫去了。”
淼淼愣了一下,“可那天她并没有受伤啊,长公主都活蹦乱跳的,她咋就天天吐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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