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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知道吗,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就是那个人喜欢什么,你都会试着去喜欢,那个人讨厌的,你也会跟着一起讨厌,时间久了,两个人的几乎可以合并在一起,那就是爱。
爱一个人就是这样。
倘若喜欢一个人,他喜欢做的事情,你不但不喜欢,还非常讨厌的话,这就是所谓的隔阂。
我曾做过的傻事,曾在一个女生家楼下等了一个晚上,坐在地上坐到早上8点。
一直没见那个女生出来。
没错,是我被她甩了,因为那时的我没钱,太小,而且根本不懂什么打扮,什么发型之类的。
后来一段感情,我从哭着去乞求,但最后还是分手了,我知道那时候的我不甘心,不甘心自己付出那么多,竟是如此的结果,那个时候生活非常的颓废,一句话也不说,一点笑都没有。
后来我遇到了生死,那一刻心彻底崩溃了,觉得自己的感情道路已经完结了,我消沉近一年,后来的每一个经历,相遇,我都觉得如此的平凡,再也没有让我有过前三段的那种感觉,你们知道,什么叫事不过三,事不过三这个词我是用在这里的。
说实话,最近感觉自己也到了认真的时候了,好久没有认真过了,阿拉丁神灯赐予我力量吧。
套路我经历的多,其实我也是个套路王,我的套路就是没有套路。
人是可以快乐地生活的,只是我们自己选择了复杂,选择了叹息。
你永远也看不到我最寂寞时候的样子,因为只有你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我才最寂寞。
你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也无法感动一个不爱你的人。
我对于你,只是场意外;你对于我,却是一场爱情
世上最令人惊喜的一件事情是,你原本以为没有机会靠近的人,竟然爱上了你
只有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我才是活着的,我一个人的时候,就连最耀眼的太阳也失去光彩
我们在这个时刻相爱,看似太迟,却是适当的时候,因为你来迟了,我才懂得珍惜。
所有炽热的激情,是因为一切好象都太晚了。
然而,假如你来早了一步,我也许不会那么爱你。
如果没法忘记他,就不要忘记好了。
真正的忘记,是不需要努力的
我曾因为一个女生的声音好听在一起,也曾因为她是个拜金现实的女生而最后离开。
其实我过去写在这里面的所有人和事我并没有忘记,只是我担心自己如果在不写下来,等再过十年,二十年,我会忘的,全忘了,开心的忘了,就连最难过的事情都会忘记。
说真的,我的记性很差。
但是我懂什么是在乎一个人。
只是现在的我,时而变得冷漠。
没有年轻时候的热血沸腾,充满激情,但如果你需要,我一定会在你面前做一个逗逼。
因为我是一个很污的段子手,生活中的逗逼,这些只有在恋爱中你能感觉到。
有时候,你越隐藏你对一个人的感觉,你陷得越深
当你拥抱一个你爱的人,他竟然把你抱得更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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