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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常青认真点头:“很好玩,我才发现唐队长原来表情这么丰富。”
唐江气得差点没原地蕨过去。
好没出息,他变成钢笔后不仅失去了人权,还失去了沟通主导权。
无理取闹,岂有此理,简直奇耻大辱,他要告到中央,他要告到中央!
柳常青浅笑。
看着唐江不服气地在那里跳脚。
监狱的日子平凡又琐碎,柳常青干完杂务就到了中午,中午吃完饭睡觉,睡完觉起来又被发配去搬物流箱子,就这样一下午过去,天又黑了,晚上吃完饭学唱《鉴于改良歌》,再写入狱反思,一天就结束了。
柳常青持续这样模板化的生活,持续了快一个星期。
在这一个星期里,唐江一问案件,柳常青就回避。
唐江一逃跑,柳常青就把他抓回来。
来来回回几次,唐江实在是倦了,索性不再问他案子的事,就在书盒子里住下,还抢了柳常青的洗脸毛巾当自己的被单。
周六,狱长说要挑几个人,出监狱去务工。
被选上的人有十个,其中就包含柳常青。
为了防止囚犯出门后带回来一些不该有的东西,这次外出务工不能穿带口袋的衣服,所有人都是灰背心+灰长裤,再发一个工地安全帽。
这种谁穿谁像农民工的打扮,放到柳常青身上,竟然罕见的有些帅气。
果然,脸才是时尚搭配最重要的单品。
纵使唐江对柳常青实在没什么好感,也不得不承认这男人长得确实还有些魅力。
“我想把这个也带上。”
柳常青拿着黑钢笔,站在小狱警面前。
小狱警面对柳常青毕恭毕敬。
“您要是想带也能带,您可以把它别在衣服上,或者挂在脖子上。”
别在衣服上,那就是头朝下脚朝上,唐江不乐意。
于是柳常青找了根红绳子,把唐江拦腰绑起来,挂在了自己脖子上。
去务工的地方,得坐三十分钟大巴车。
因为座位数量有限,柳常青不得不和另外一个囚犯坐一排。
柳常青很少坐这种又颠簸又硬挺的大巴,他皱着眉头,强忍着屁股的不适,靠在座椅上闭眼养神。
那个被安排和柳常青坐一起的囚犯,见到柳常青脸色不好,吓得脸都吓白了,哆哆嗦嗦的缩在大巴车壁上,连看他都不敢看一眼。
唐江哼着小曲儿,晃着自己的钢笔尖,打量着旁边这个怂怂的小囚犯。
这小白脸,长得还挺好看的,粉嫩嫩的皮肤,身材细得和竹竿一样。
看了半晌,唐江记起来他是谁了。
“这不季采琳么,那个吸粉的一线演员。”
柳常青听到唐江的话,扫了一眼身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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