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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昏黄的光晕映着她的眼,却是熠熠生辉。
“看你表现!
阮茂学!”
她笑着,如是说。
第217章有信番外
宁有信一生都在念念不忘他记忆里的味道。
早春的时候,当第一网蚬子从河底拖起,她就会用鲜蚬煮汤,奶白的一锅汤,不带半点腥气,全是鲜甜;油菜花盛时,她就会去选几条比手指略长一点的菜花鲈,打两个鸡蛋,简单一蒸,鲈鱼新鲜肥嫩,足够他吞下一大碗白饭。
夏日里蝉儿鸣的时候,秋风吹蟹脚痒的时候……而冬日里夜长日短,待到晚上小灶间里香气飘出来,天色早已全黑。
有信也不怕冷,只立在灶间外头,看着里面忙碌着的小身影,心里是暖的。
少年人总以为人生会就此一成不变,他只想守着心上的人儿,一直这样守下去。
直到有一天他发现,她努力想要争取的,他其实给不起。
船行在胭脂河中,有信望着渐渐远去的故乡,向他熟悉的味道告别。
他打算走进外面的世界里,奋力一搏,不为旁的,就是为一个“出息”
。
阿俏从省城来信,祖父和父母都夸她“出息”
,小小年纪,就能撑起阮家的场面。
他可也不能落后了,否则,将来怎么娶她?
——是的,他想娶她。
到了这时候他才后知后觉地彻底想明白,阿俏对他而言,绝对不是个妹妹。
她就像是个会法术的小仙人儿,亲手烹饪的那些味道,牢牢地扎根在有信的记忆里,就像浔镇那千百年一成不变的石板路,胭脂河上船行渔声,在往后很多年里都让有信魂牵梦萦。
有信没有去省城,而是去了邻省。
宁家有些关系在邻省,介绍他去做了个学徒,慢慢开始学着打理生意,即便将来回乡,也能继承宁家的家业,吃穿不愁。
可是有信却不想这样。
这和他理解的“出息”
相差甚远,也不是有信的兴趣所在。
很快有信找到了一件他喜欢的事——他学会了开车。
他开车的技术非常好,坐在驾驶座上,手握方向盘,有信就觉得整部车子都是他身体的延伸。
而车子也没有辜负他,在为他的人生加速,让他凭着出色的驾驶术,当上了大帅任伯和的亲兵。
虽然表面看着只是个驾驶员和勤务兵,可是帅府的人心知肚明,任伯和极少提拔外人,但凡能近身的,都是心腹。
在帅府当差的日子里,宁有信第一次杀了人。
他第一次手上沾了亡者的鲜血,他记得他双手乱颤,根本托不住手里的枪,难以相信眼前的景象。
以前那个一向开朗而坦白、天真而单纯的宁有信,此刻也像是被他亲手一枪击毙,躺在他眼前,再没活在这世上了。
这时候有人来安慰他,拍拍他的肩膀,告诉他,没事的。
只有这样,才能取得任帅的信任,才能获得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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