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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旷无奈,拉着她手找到了衣带。
秦砚这才发现沈旷的手也有些发烫。
绕过繁琐绳结后,终是得偿所愿。
秦砚游离之间,觉得挺高兴,也不管沈旷什么情绪。
比起活络的心思,秦砚手上显得老实本分多了,不敢什么大动作。
但沈旷仍旧屏息,像是猛虎看着落在花上的蝴蝶,轻轻一动那手都要缩一下过一会再贴上来。
皇后的手养得很好,除了提笔练出几处薄茧,像是锦缎滑过一般,挺锻炼忍耐力。
不过秦砚这才发现沈旷胸前并不平整,偶尔能摸出细细小小的伤疤。
瞬时一些有违礼仪廉耻的想法都没有了,她的手覆上右侧那个明显的伤痕,伤疤愈合膨出的部分久久未能消散。
秦砚轻声问道:“这是……?”
“禾盛二十六年,在漠北打金纣。”
沈旷闭了眼。
禾盛二十六年……
那年北边都不太平,她的兄长也是在那时战死沙场。
秦砚那时很不喜欢武将,就因为刀枪无眼,哪天伤了都不知道能不能再见。
“疼吗?”
“没感觉。”
圆洞一样的伤疤,那是枪伤,却被淡淡一句“没感觉”
轻轻带过了,戳个血窟窿能不疼吗。
秦砚抿嘴笑笑,眼睛眨着却是要挤出眼泪来,仗着昏暗以为沈旷看不见。
金纣郡王善枪,在邻国肆意杀戮,不少邻国将领败于他的枪下。
沈旷遇上他那年应该只有十九岁。
秦砚猛然像是想起什么一般,牵起沈旷的右手,摸向虎口,问:“这也是?”
沈旷右手虎口有道伤疤,像是利刃所开,伤的极深。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他现在惯用左手。
“嗯。”
“没输,废了他半条命。”
秦砚扯出些微笑,天生要强,嘴上都不带输人的。
“那能没听说吗?您回长安那天可热闹了。”
都以为沈旷遇上金纣攻打可能活不下来,结果却是金纣被打得退兵,那骁勇善战的郡王遇上了硬骨头,余生都的在床上度过了。
沈旷回长安的那天满城百姓出城相迎,她本想在那回来的将士中寻个人,但问了一圈没见到,索性也就在茶楼上凑了回热闹。
三皇子沈旷骑马走在队伍最前列,英姿挺拔,惹得城中不少女子争相围看。
沈旷那时也是这个德性,打了胜仗也不见多高兴,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押送犯人的铁面判官。
要不是长了个好样貌,她看都不会看。
“那天朕也看见你了。”
沈旷盯着她说。
秦砚的眼睛亮了亮,“真的?因为好看吗?”
沈旷心中一顿,想起那日在茶楼上摇着扇子的粉衣姑娘,与友人攀谈露出明艳的笑容,确实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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