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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不?”
魏承恭刚刚拿到枪的时候,总司令这么问道。
“喜欢,漂亮!”
魏承恭拿着枪翻来覆去地看,爱不释手。
“先前这把枪也送过给主席,遭主席说成是‘我若用它红军完矣’——不像你现在这个财迷格式哦。”
总司令跟魏承恭说话都是用乡音,都是四川老乡嘛。
“这就是那把手枪?”
魏承恭诧异,惊喜,对于总司令的评价倒是不以为意,“比不上主席,有啥子关系?我就是一个普通人,跟主席比啥子码——既然是这把枪,那就要收好了,将来说不定能卖大价钱呢。”
“哈哈哈……”
总司令大笑起来,拍了拍魏承恭肩头。
“我晓得你娃子没得啷个财迷,看你这个样子,就是娃娃家拿倒新玩具,当然欢喜——就好像我们这些人,看到你拿过来那些东西,心头边一样是安逸完了。”
“那……主席呢?”
“他?他当时不过是借题发挥,要林军团长,还有晓得这个事的人不要想歪了而已。
林军团长当时干这个事,从性质上来说,有点儿拉关系,结好上司的意思。
主席就是断了他这个方面的打算——好了,不说这些了。
走,我教你打手枪。”
总司令教我打手枪?魏承恭一头的黑线。
当刚刚得到这把手枪的时候,魏承恭每次过来都会把这支枪佩戴上,不过时间一长,又觉得没意思了。
再加上这种手枪的子弹很少,搜遍红军也没找出多少,在玩了几次,把子弹打得差不多(没有打完,剩了几发),那阵新鲜劲儿过了以后,就不再干“配枪”
这种自我感觉很酷,其实很傻的事儿了。
目前这支枪就在红军中,属于魏承恭所有,不过现在在江南,由陈老总代为保管。
好了,打那以后,魏承恭虽然还是有事没事去零距离玩枪玩炮,但要说打靶什么的,就再也没干过——怕被战士们笑话。
然而宅男的闷骚之魂是压抑不住的,藏拙了这么久,乍一摸到枪,魏承恭心底又忍不住开始蠢蠢欲动起来。
————
枪况还可以,从膛线的磨损情况来看,可以算七成新,除了刺刀的卡口有些变形,估计很难把刺刀卡住之外,没有其它明显的损伤。
这种情况的枪在别的军队中,估计早就该报废回炉了,但是在红军中,依然在使用,而且这还算是比较好的。
而这些“好”
枪出现在这里也不奇怪:最好的枪集中在各个主力军团的尖刀部队,次一等的枪就装备了中央警卫部队,至于其他那些早就该扔进炼钢炉的,打三十米外的目标也不一定能打中的所谓“枪”
,则装备给其它战斗力比较差的部队。
枪里面没有装子弹,不过魏承恭知道,如果自己提出要求,还是能得到一两发子弹的。
红军的补给奇缺,为了改善生活,各支部队允许战士们在不影响军事任务的前提下“搂草打兔子”
——不过为了不浪费子弹,仅限于枪法比较好的战士,枪法不是那么好的战士也自觉不去干这样的事。
以魏承恭那惨不忍睹的枪法,还是算了。
提起枪掂了掂,那种“压手”
的感觉还是那么明显,于是魏承恭知道,就算自己的体质相比宅男时代,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想要侍弄收拾好这九斤半,大约还是不行。
举起枪,回忆了一下总司令亲自教的站姿持枪,把枪口指向了远处的靶子(不是靶纸,现在没闲工夫弄那玩意儿,也肯定不会实弹打靶),在站得稍远的旁人看来,他的姿势倒也似模似样,不过只有魏承恭和旁边的小黑看得到,枪口很难稳定指向目标,总是在指向目标后片刻,就不自觉地滑向旁边,准确地说,是在微微划着细小的圆圈。
这决定了,魏承恭的实战成绩肯定惨不忍睹——枪口指向偏1度,其在100米外的弹着点就会偏移开1.7米。
魏承恭努力想要把枪稳定住,不过在几秒钟之后,他就放弃了这种努力,把枪又交回给了战士,苦笑:“还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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