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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也是剑平愿意,又不是咱们逼他拉。
他这么大的人了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高素兰问:“他多大?二十周岁。
你二十岁的时候知道啥该做啥不该做?不是我夸自己的闺女,光看脸蛋,从三十到十五就没有咱家小芳长得好的。
她现在的性子比以前好多了,剑平天天跟她在一起,整天对着她那张脸,能要多久不动心?”
张支书不禁说:“人家剑平从城里来的啥人没见过。”
“农场以前也是县城,有几个有咱家小芳长得好的?”
高素兰又问。
张支书:“你这样说我没法说。”
“本来就是。
你以前还说,当兵两三年母猪赛貂蝉。
这是因为你当兵前没见过女人吗?”
高素兰又问。
张支书无言以对,还恨不得时光倒流收回这句话。
高素兰:“咱们这儿虽然不是部队,但是乡下。
过了年剑平就来整整三年了。”
第40章写信回家别啥乱七八糟的都学。
农村到处都是泥土粪便没法讲究。
早上收拾的再好,烧火做饭洗衣薅草半天下来就弄得蓬头垢面。
到了晚上衣服脏的不能看。
天气这么冷也不能天天洗头洗澡。
天气暖和的时候又得干活也没空收拾。
所以很多村民,甭管男人女人都包着毛巾戴着套袖,企图衣服和头发能撑两天。
毛巾一包套袖一戴,长得再好也瞬间成了土妞。
方剑平在这个环境待三年,突然每天面对张小芳一个,而且自他过来小芳一天比一天干净,以往吹起皮的脸蛋一天比一天光滑,朝夕相处习惯了她的傻不觉得傻,因此动心也不是没有可能。
张支书赞同她的说法,可是还有一个问题,这样做很容易适得其反。
“你闺女你了解,越不想让她干啥她偏要干啥。
你们就不怕她原本没这个意思,被你们气得反而跟剑平越来越好?”
张支书问。
高素兰还没来得及想这么多,“她不懂事剑平还能不懂事?”
“他懂事也才二十岁,血气方刚易冲动的年龄。”
张支书道。
高素兰:“那就还跟以前一样由着他们?”
张支书考虑再三道:“顺其自然。
就像咱之前说好的那样,有了孩子剑平走了咱也不怕。
他俩一直这么处着,跟小芳有名无实更不用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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