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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取名风波家的感(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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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感觉就算是当年他被大长老收养时也从未感觉到过,或许,大长老在叶孤的眼里,主要只是一位严师,其次才是亲人吧!

不知不觉中,叶孤见这样保持着这个姿势沉沉睡去,他敢保证,也敢发誓,这一觉绝对是自己记事起睡得最好、最安稳、最幸福的一觉,然这样的感觉,却是一个可爱的小家伙带给叶孤的,不知道他想起这样的情景该如何感叹。

在人世中活了十五年,遇到了那么多的人,最后却在一个刚刚认识不到一天的小动物身上找到了家的感觉和幸福,这不得不说是最大的讽刺和嘲笑。

......

待到叶孤从沉睡中醒过来时,发现已是日薄西山。

揉了揉自己半眯的眼睛,让自己清醒过来,叶孤就要准备起身,却忽的在自己怀中感觉到了一团东西,低头看去,原来是小家伙不知何时玩累了,爬到了自己怀中也随自己一样睡着了。

只见小家伙闭着大眼睛,长长的睫毛搭在眼上,小鼻子还不时地拱一下,睡着的嘴巴不时啪叽几下,嘴角的胡子上挂着几滴晶莹剔透的口水,那模样,简直萌翻了!

叶孤没有打扰它,轻轻从怀中将其抱出来,缓缓将小家伙放在一处干燥绵软的细草丛中,那是叶孤没事给自己做的一处休息地,有时也会在那里假寐,极为舒服,倒不会怠慢了小家伙。

将其放在那里后,走出一步又觉得不对,走回来,稍一想,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将自己的外衫脱下,轻轻披在小家伙身上,在转身离开。

天色晚了,该准备吃的了,要是再迟会儿,鱼儿们都回家睡觉了,自己和小家伙可就要饿肚子了。

叶孤心想:“自己身强体壮,饿一晚也没什么,但小家伙那么小,还刚出生,自己在这里找不到奶水,弄点儿吃的给它吃可是一定不能少的,不然对以后成长那个不好。”

自己小时候受尽了饥饿的感觉,那滋味绝对不好受,他可不想小家伙也走上自己的命运,一定要小家伙快快乐乐地成长,因为,它的身上寄托着自己曾经的梦————被人宠着,被人爱着,永远都不受到伤害!

虽然一身修为不在,但多年修行的体魄却还在,而且经过这一次,自己的体魄绝对比之以前不知道强健了多少倍。

叶孤并不是修行小白,而且因为经常孤独一个人,他在多年来翻遍了天葬宫的藏经阁,这种东西都有涉猎,他当然知道,自己一觉醒来身体恢复到了原来的样子,身体上还有那散发着恶臭的黑色物质,不用想,绝对是洗筋伐髓弄出来的产物。

洗筋伐髓啊!

说得容易,又有几人能做到,那可是将被洗伐者身体里所有的杂质一点一滴的挤出体外,使其的身体恢复到刚出生婴孩那样纯净的身体,这对于很对人来说,无异于天方夜谭。

可自己就这样糊里糊涂被洗伐了,说出去,足以让许多人羡慕嫉妒恨的一巴掌扇死自己。

甩了甩头,叶孤将这些杂念抛之脑后,船到桥头自然直,小家伙记忆被封印想不起这些,自己又何必执着,过分追逐,心境反倒落了下乘,对于修行可是不好的。

纵身跃入湖中,不一会儿,叶孤就抓这几条大鱼钻出了水面,因为没有灵力,叶孤无法从自己唯一的包袱———灵戒。

所谓灵戒,通俗来说,就是人们口中常说,却难得一见的空间戒指。

这枚戒指是叶孤来到天葬山第九个年头,也就是叶孤十二岁的时候大长老送给他的礼物。

修行之人对于九这个数字极为敏感,认为九乃是数之极尽,代表着道的轨迹,玄而又玄,反正现在的叶孤还是搞不懂。

也就是在那一天,大长老开始闭关,到现在,已经足足三年了!

而此时,叶孤也十五岁了,却被追杀赶出了天葬宫!

世事无常,谁有说得清,道得明!

......

作者亦笑痴说:从来都没有发现,原来起一个逞心如意的名字比写一章小说还伤脑筋,郁闷的要死!

呜呜呜......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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