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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流火。
真的留火。
我撑着伞躲过绵长的雨丝和多病的春日。
唯独沦陷在穿着那件与尤加利叶同色短t的男孩身上。
他身上有让人移不开眼的凉爽夏日。
家是在那个夏天被烧没的。
被遗留在家里的是我,十岁的我,偷懒打盹的我。
救我的是他,砸了玻璃,昏迷的我耳朵里只听到一声“哐啷”
的破碎声。
还有他那句好听淡冷的“你还好吗”
。
睁开眼就是他,稚嫩的脸,以及从小就懒倦有距离的眼睛。
他盯着我。
夏日炎炎,他那身尤加利叶色的短t柔和凉爽。
“阿诤。”
另一个少年从隔壁出来喊他。
于是我知道,救我的这个男孩,他叫阿诤。
于是这两个字在我的脑海里印了七年。
——摘自纪涵央的日记本第一页。
日记本旧了,第一页的字迹也旧了,唯独最后一句话,比之前的几行字要新,因为是后补的。
这篇日记写于高一。
彼时,他的样子已经模糊了,她只能靠着自己在脑海里研磨了七年的记忆,堪堪描摹出一个印象。
她看了一眼桌上的日记本,最后还是把它一起塞入了自己的包里。
像是怀揣着一份关于年龄的机密,她心虚又紧张。
于是象征着机密的日记本只能随身携带,才能给足安全感。
这天是周六,其他人睡着懒觉,纪涵央轻手轻脚小心翼翼地起床。
去自习室待到日落西山回。
她要去给心上人的女朋友替课了。
听着都复杂尴尬的事情,只是因为仅一方知情,便能让她表现得心安理得。
选修课,对混学分的人来说默认即是水课。
下午有雨。
晚上便雾气朦胧。
看了眼时间,去食堂拎了份晚饭然后搭上校园的公交。
到了教室找了处僻静角落坐着,翻着随身带的星火背单词。
手机在七点半准时亮起。
她拿起来看,是那只树洞里的小白兔,也就是向考诤的女友——仇菱。
【树洞里的小白兔】:在教室?
她抿了抿嘴唇。
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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