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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呆呆地看着他。
看着好像神话里走出来的神仙。
神仙的手张开,骨节分明莹白如玉,伸到他面前,好像在等待。
莹白的手在阳光下都几乎有些透明。
神仙。
小孩还是呆呆地看着他。
宋齐远无奈的一笑,看着瘦瘦小小的小孩子。
真的太瘦了。
黑黑小小的,脏呼呼,脑袋显得大大的,头上的头发发黄,瘦骨嶙峋,身上的衣服破烂,满是补丁,脚上穿着破烂草鞋。
小小的脚踝在大草鞋的衬托下格外突出,小骨节好像要刺破干巴紧瘦的皮。
是拍一张照片发表在杂志上,能引来全球爱心捐款的程度。
这个瘦不拉几,脏兮兮的小孩,就是主角。
伸出去的手,迟迟没有等到另一只手。
宋齐远收回了手。
他没看到小孩子垂落在身体侧边的手突然紧握了一下,然后又慢慢放开。
小孩依旧抬头看着神仙。
看着好看的神仙,小孩好像突然醒悟过来了。
脏脏的小手微微抬起,想要去抓一抓神仙的衣袍。
从天上落下来,掉在他生活里的神仙……
宋齐远已经蹲下来了。
小孩的手指被雪白轻柔的衣袍抚过。
然后宋齐远把脏兮兮的小孩抱进了怀里。
“我与你有缘。”
宋齐远的声音清冷,丹凤眼却微微弯起,阳光落入其中泛起碎光。
“合该你当我的弟子。”
宋齐远直接耍赖,不管三七二十一,什么尊重什么平等什么等待孩子作出符合心意的决定,通通不要了,扒拉到他怀里就是他的弟子了!
他的弟子!
毕竟他的小弟子才不过三四岁,又瘦又小,干巴巴,仰头看着他——就由他来替他的弟子作出决定!
第一次看到主角,看着破房子里走出来的小孩时,宋齐远就觉得:狗作者是真的不做人。
谁能不感叹一句狗作者狗呢?
报社小说的一出场,就是网文界已经过时的“全村被屠”
情节。
那时已经七岁的主角侥幸逃过一劫,背着柴火从山林中走出来,走在满是鲜血和火光的村子里。
尸体在地上绊着人前行,残肢断臂挂在屋子上,小主角走在这个只剩死亡的山村里,慢慢也被血打湿了鞋子和衣服。
他停下脚步,茫然的站在被血洗的村子中央。
他赖以生存的村子,没了。
因为主角的那一丝茫然,宋齐远就算知道主角在村子里不会过的太好——毕竟小山村又不是别名伊甸园——但也没想到那么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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