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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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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姐,你是说我刚才弹的那首啊?”

王勃的脑子神思念转,短短的几秒钟,已经在脑海中转了无数个念头,“这首歌叫《遇见》,我自己写的。”

王勃脸上带笑,云淡风轻,浑不在意的道,而后又把目光看向刚才问他问题的两个川音学子,“不好意思,我不是川音的,我现在还在读高中。”

王勃这两句云淡风轻的话,却将周围的一干人,不论是眼前的几个熟人,还是后面的几个陌生人完全给震住了。

特别是黎君华,董贞几个熟人,原本王勃会乐器,会弹奏吉他,而且还弹得那么好,就够让他们惊诧涟涟,吃惊不已的了,但这家伙竟然还会写歌,会作词作曲,这一步,对几人来说,不是一步一米,完全是一步千里,完全超出了几人的想象!

黎君华心头的第一个念头就是王勃撒谎!

因为对作为麦霸,而又对王勃“知根知底”

的她而言,唱歌容易,把哥唱好也容易,只要有一副好嗓子,多练,普通人把一首歌唱得似模似样并不困难,比如长期当麦霸的她唱歌就很不错!

但要想作词作曲,特别是作曲,在黎君华的观念中,这完全就是极少数天才才能涉足的领域,非一般人能干的大众活!

自己这表弟,这么多年来,家里头不仅穷得快揭不开锅,整个四方,也从来没听说过出了什么了不得的作曲家,连音乐老师全都是五线谱都不一定识得全的半吊子,王勃从哪里去学作曲?而不学作曲,不懂乐理知识,手头又没有可以捕捉灵感的乐器,他突然说他会写歌,这不是天方夜谭嘛!

然而,黎君华心中的怀疑也就只维持了几秒钟时间,然后就开始动摇起来。

动摇的原因却只有一个,那就是自己这表弟,从自己跟他“亲密”

起来,他从未骗过自己,更没有在自己面前装过大象!

两个月前,他说他会开一家好吃的米粉店,一个星期后,“曾嫂米粉”

出来了,味道不仅够好,而且够绝,仅仅两个月不到,便横扫整个四方小吃界,让无数卖米粉,卖抄手,卖小面的摊主,店主鬼哭狼嚎,大喊“完了”

一个星期前,自己这表弟又说开网吧赚钱,自己跟几个死党来成市一考察,开网吧果然赚钱——用赚钱来形容已经有些不够,应该叫搂钱,抢钱!

现在,自己的表弟平静的说《遇见》这首歌是他自己写的,那会有假么?自己有什么理由去怀疑他?

作为麦霸的黎君华既喜欢唱歌,也喜欢听歌,家中男女歌星的卡带装了一大箱子。

什么歌星唱了好听的新歌,她都会第一时间听见并且有意识的去学。

可王勃刚才唱的那首被他叫做《遇见》的,她只听了一遍就喜欢上了的歌,黎君华可以赌咒发誓的说,在此此前,她从没听到过!

既然以前从没听过这首歌,王勃又说是他写的,难道,自己这表弟真的会写歌?

黎君华发现,此时的她,整个脑子完全有些凌乱了。

而不太那么了解王勃的薛涛,董贞和李静三人,则没有像对王勃“知根知底”

的黎君华那样对他“疑神疑鬼”

此时此刻,面对王勃这个成绩好,懂电脑,会做生意,而且还会弹琴唱歌,作词作曲的家伙,三人觉得只有一个词才能形容眼前这个不断突破他们认知领域少年:

天才!

生而知之的天才!

而对王勃完全不了解,连他姓什么都不清楚的川音的几个男女,一听王勃说这首不论是旋律还是歌词都绝对一流的歌并非某个当红歌星的新曲,而是他自己写的时,也是震惊不已!

特别是当王勃还说他并非川音的学生,而只是一个高中生时,几个川音作曲系的科班生,嘴巴大张,完全可以塞个鸭蛋进去——

尼玛,这还要不要人活了?一个还在念高中的外行都能写出如此词曲一流的歌曲,自己这几个科班出身,专业吃作词作曲饭的人在大学呆了两三年,也没拿出任何让人眼睛一亮的作品,人比人,真他妈气死人呐!

“同学你好,我叫夏明,川音作曲系三年级学生。

你这首歌太好了,写得好,唱得也好。

看来你也是一个音乐的爱好者,以后也准备走音乐这条路吧?作曲还是声乐?”

一个高大挺拔,披着长发,看起来颇为帅气的男生自我介绍说。

这男生便是最先开口的那位。

最初,他只是觉得王勃弹唱都不错,在表现这首歌时的感情也比较丰沛和到位,但要说他弹得多好,唱得多棒,那真不见得。

在音乐人才聚集的川音,嗓子好,玩乐器玩得炉火纯青的人他见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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