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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醒来,我习惯性地走进厨房,做得第一件事必然是做早餐。
章佳明的喜好,在结婚后的两个月我就着手了解,五年下来我已烂熟于心。
他的早餐,向来简单、规律,只是……要求并不算低。
一杯不加糖的黑咖啡,必须用他喜欢的那家的咖啡豆煮出来,如果是速溶的或是别家的咖啡豆,他喝了一口后必然皱眉,然后绝不碰第二口。
一个手工三明治,用材很简单:两片全麦面包,一块培根,一个鸡蛋。
不过面包他只认准一家的,其他的他不喜欢,更不接受任何面包机处理过的面包。
培根和鸡蛋要全熟的,但又不能有一点焦。
如果不合他口味,他也不会说什么,仍然是标志性的皱眉,然后放下绝不尝试第二口。
自从高中开始,他就独立住宿,自备早餐,每天做早餐的人一直是他自己,直到我们婚后由我主动接手。
他从未开口要求我为他准备早餐,甚至一开始还因为我糟糕的厨艺而经常皱眉饿肚子。
不过幸运的是,他从来没有开口要求我放弃努力,并且在我反复的试验精神下,一再勇敢地做着我的小白鼠。
如今,我的厨艺已经足可以让他妈妈拿到人前吹嘘了,毕竟我是得到本城最著名的大厨崔大师亲自栽培和表扬过的人。
其实,我本无意于厨艺一途,无奈从小秉持“要么不做,要么做好”
的精神,当我认为做好章太太的必备技能包括厨艺后,我就下定决心悉心苦练,一不小心就到达了现在的境界,这实在是要归功于我从小就好强的性子,而非对厨艺的兴趣或天赋。
时至今日,照镜子的时候我偶尔还是会恍惚,镜子里的这个女子竟然是我——许菲菲。
一头披肩的黑发,得到了极好的护理,没有打结也没有分叉,脸上未施脂粉,却因为常年使用价格昂贵的奢侈护肤品而变得娇嫩更甚往昔,穿着章佳明从各处收罗到的热辣情趣睡衣,心甘情愿地等着被他的激情淹没。
还记得,我小学时立下的宏愿是做一代女侠,飞檐走壁、除暴安良、闯荡江湖,后来女侠梦想幻灭,我换了一个可以实现的靠谱理想——做女强人,靠自己的双手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事业王国。
可我现在过的生活完全是南辕北辙,五年来我一直努力做的——是人人口里贤惠漂亮的章太太,全职在家相夫教子,出的厅堂入得厨房,娴静优雅温柔和顺。
这样极大的反差,是我意料不到的,也是使我周围的亲人朋友大跌眼镜的,可我却是心甘情愿的,没有一丝抱怨。
并非章佳明魅力无限,让我爱他爱得死去活来,拜倒在他的西装裤之下无可自拔,才让我走到这步田地,而是……命运要我如此。
我从来不是一个宿命主义者,可是走到如今,除了命运,我再也找不到一个更加合适的词来形容这一切了。
我和章佳明相识的极早,在我记忆里我第一次遇到他时我七岁,他十一岁。
那时他就和现在一样无趣,不,咳咳,当年我肯定是说他无趣的,如今我会说这是稳重哈。
他稳重地坐在我家小院的枣树下看书,我正在离家不远的地方揍小胖子。
我做老大的好多年里,一向宽大为怀,至于我为什么要揍小胖子,原因很简单,因为他欠揍。
事情是这样的,那天我和小胖子跟着比我们大两岁已经读小学三年级的李家哥哥去附近工地捡了一个多小时的铁皮和废瓶子,接着又陪李家哥哥将这些东西拎到废品回收站换钱。
之后,李家哥哥为了答谢我们俩,给我们一人买了一根娃娃雪糕。
随后,我们三人分开走,李家哥哥去找同学玩,我和小胖子一起往家走。
回家的路上,小胖子吃完了他的,就开始直勾勾地盯着我的雪糕看,我不是不明白他的意思,但实在是懒得搭理他,还是自顾自一边吃一边往家里走,没想到小胖子忍不住雪糕的诱惑,竟然趁我不备,夺了我手中的雪糕就往他嘴里塞。
我其实不是特别喜欢吃雪糕,觉得太甜腻,否则也不会吃得这么慢。
可是,小胖子敢抢我嘴里吃的东西,这个事情绝对不能就这么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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