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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回回人在政治上的重要性增加,地位有所提高,中央的实权渐渐落入回回人阿合马手中,引起了后来元朝政局的一系列矛盾和倾轧。
李璮的叛乱增加了忽必烈对来自汉人世侯离心倾向的疑虑,鉴于北方黄金家族内部人心也十分不稳,忽必烈审慎地处理了与李璮事件相涉的人和事,“他总的原则是:在迫使这些地方军阀交出实权(特别是军队),消弭是以产生李璮一类叛乱的基础的前提下,既往不咎,而且根据情况与需要,继续任用以拉拢汉人官僚;同时,利用这一形势,因势利导,进行政治改革,加强中央集权”
。
忽必烈加强中央集权的阻力除来自蒙古贵族的抵制外,也受到汉地割据势力的阻挠,李璮之乱的迅速彻底平定,为忽必烈解除汉人割据势力提供了契机。
为了补救自己的失误,维护个人及其家庭的利益,表示对蒙古大汗的忠诚,汉人武装头目、丞相史天泽首先提出:“兵民之权,不可并居一门,行之请自臣家始。”
即日,史氏子侄解兵符者十有七人。
其余如史氏的姻亲、武卫亲军指挥使李伯佑以及东平严氏(严忠济兄弟)、满城张氏(张柔父子)、济南张氏(张荣父子)等也效法史氏所为,忽必烈则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对前事既往不咎,对他们依然当成汉人地主阶级的代表而予以优容,既解除了他们的兵权,消除了叛乱的隐患,又安定了汉人官僚,稳定了人心,维持了蒙汉统治阶级的联合,并在此基础上,加快了改革的步伐。
这次解决汉地地方势力的措施大致可归纳为六点:(一)消除私家的权力,除本人外,罢其兄弟子侄之为官者;除真定董氏(董文炳兄弟)外,一度解除了地方军阀的兵权。
以后在灭南宋的战争中,史氏、张氏兄弟虽分别被任命将兵,但这时的军队已不再是他们的私人武装力量。
(二)严格执行地方的兵民分治制度。
规定官民管理民事,掌兵官掌兵戎,各有所司,不相统摄。
这一点在太宗时耶律楚材早已提出过,但未能贯彻执行。
至此,则首先在山东以董文炳领兵,撒吉思治民。
其年十二月,作为定制在全国推行。
(三)罢诸侯世袭,行迁转法,消除割据的基础。
(四)易置将帅,使将不能擅兵。
(五)置万户府监战,选宿卫士监汉军。
在中央设枢密院,作为总领军事的机关。
(六)取消汉人官僚的封邑。
如史天泽原封于卫,自动申请归还朝廷;张柔、严忠济的封户,也于至元二年明命改为民籍。
同时,加强中书省的权力,把司法、行政权集中到中央。
李璮的叛乱,使忽必烈认识到削夺汉人世侯军权的迫切性,并为实行中央集权的改革提供了条件,从而加速了忽必烈实行中央集权的步伐。
汉地分离倾向的解决使忽必烈取得了经验,并能组织统一领导的武装力量,平定东、西道蒙古诸王的叛乱,为元朝的建立和巩固提供了经验教训。
注释①《元史·李全传》。
②虞集《元帅张献武王庙碑》,见《元文类》卷二一。
③《元史·宪宗纪》。
④⑤《元史·李璮传》。
⑥《元文类》卷八《左丞姚文献公》。
⑦《元史·李璮传》。
⑧祝允明《前闻记》,载《纪录汇编》;参见周良宵《李璮》之乱与元初政治》,载《元史及北方民族史研究集刊》第四期。
⑨《元典章》卷九《改正投下达鲁花赤》。
⑩《元史·李璮传》
《元史·世祖纪三》。
周良宵《李王童之乱与元初政治》。
《元朝名臣事略》卷七《丞相史忠武王》。
第二十九章
大元朝全面解读杨恭懿在历法方面取得了哪些成就?
杨恭懿,字元甫,奉元(今属陕西)人。
他自幼好书,力学强记,虽身经战乱,未尝一日废学,成为当时著名的理学家,元世祖十分欣赏他的学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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