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长江书屋】地址:https://www.cjshuwu.com
骑着那匹灰白的老马,他再一次踏上旅程,选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带上老剑和旧铠甲,没有道别,就那样一声不吭的走了,留下被轻轻改变的空气,之后,老衲尔再也没有回来。
老衲尔已经六十岁了,好像在几十年前,他还是那个被叫做衲尔的骑士,在黄沙满天飞舞的最前方,手握一把剑柄缠了数次绳子的利剑,带着自己的勇气和年轻姑娘的爱慕,斩下一个个怪物或是强盗的头颅。
他有一匹马,灰白色的老马,被岁月和马鞍磨去了数年前的不羁,被前方的路途挡住了其他野马看它的异样眼神,它是老衲尔的第八匹马,穿着前面七匹马穿过的马鞍,驼着前面七匹马再也驼不动的主人。
他还有一把剑,一把放在旧货市场才有可能卖出去的剑,没有剑光或是削铁如泥的本领,也没有饮过暴君的血,甚至连剑柄都已经开裂,只能靠着那些分不出颜色的绳子来勉强维持着它的生命。
似乎从老衲尔敲下第一锤开始,它就注定只能和老衲尔闯荡江湖,帮助他消灭村子里的怪物,吓跑强抢民女的恶霸,除此之外,没有什么传奇色彩,和他的主人一样,在刹那的盛名之后,不过只剩下夜晚在森林里哀叹的身影。
老衲尔还有一套盔甲,是一件有些生锈的锁子甲,外面加一件皮甲,里头穿几件麻布衣,铁皮的鞋子凹凸不平,也没有头盔,只有一个插着半根羽毛的破旧帽子。
他自喻骑士,却和那些高头大马,守护公主的皇家不一样。
不论是打扮,或是本领,他都没那么厉害。
他的行为,全靠一颗行侠仗义的心支持着。
当然,这也是数十年前的想法了,现在的他不过是一个骑着老马的旅人罢了,或许在看到拿着弯刀的强盗和跳上屋檐的小偷时,他也会下意识的去摸那根破旧的剑柄,或许在看到飞龙略过城镇,带着烧杀强掠的怪物时,他也想调转马头,再一次的在怪物面前勒马,然后一剑刺入敌人的咽喉。
但是他终究还是做不到,年轻的剑客带着矮人打的武器守护村庄和城镇,国王派遣拿着长枪的骑士横扫四方,把一个个人类的居住地保卫起来。
世界再也不需要老衲尔了,少女的心上人早就变成了一身银色铠甲的勇士,而不是那个和游侠一样破烂的老衲尔。
他再也不用进入那满是怪物的洞穴,去和抢夺财宝的怪物决一死战,也不用再登上那高峻的山岗,去看日出日落,感受清风抚过。
生活和他想象的相去甚远。
其实,他早就不想当骑士了,至少在他25岁那一年,也就是出门5年后,他就对于这种生活有了厌倦。
但是他还是走到了60岁,哪有什么理由,一句喜欢和一份不甘不就够了。
就在今天,他重新踏上旅程,带着不甘心的过去和老旧的装备,还有那匹和自己差不多老的马,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和着晨光,踏上了那条出村的小路。
钢铁秩序3年6月2日,纳西村头。
“哦,亲爱的骑士,挥舞你的长枪,刺下飞龙的麟甲,夺回人类的财宝吧”
老衲尔拿着他的剑,在空中舞来舞去。
“额,这里的长枪应该变成长剑,因为骑士衲尔可不屑得用那种又笨又长的铁棒子”
说完,衲尔把剑收了起来,然后从马脖子旁边的袋子里头拿出一本老旧的书,翻了一会,然后指着上面的词语皱皱眉头“天哪,我竟然忘记带笔了,算了算了,真正的骑士是不屑的摆文弄墨的”
说罢,他把书收起来,又拔出剑,表演着书上的对白。
那本书叫做《英勇的银色骑士》是那个骑士流行的年代里,随处可见的俗套故事小说,无非就是一个英勇的少年,在一次恶龙袭击城镇后,不断训练,最后带着他的伙伴,一个魔法师和一个弓箭手,进入龙窟屠龙然后被国王封为骑士的故事。
这是老衲尔的启蒙小说,因为它剧情俗套易懂,词语简单无深意,对于老衲尔这种农家出生的几乎没有知识的人来说,这是除了听村里头老人讲述骑士故事以外最好的故事了。
所以它被老衲尔保存至今。
骑着老马慢慢向前,老衲尔已经表演了书里头好几处经典的片段了,对于他的年龄来说,早就累了。
“哦,我忠实的达瓦,是时候坐下来休息一会,喝喝甘甜的水了”
老衲尔拍了拍老马的脖子,示意它走到旁边的树下,好赶在太阳照到他们之前在树下乘凉。
达瓦,是他给老马取的名字,前面七匹也是这个名字,这是书里头国王赏给勇士的一匹宝马,是老衲尔做梦都想有的一匹马。
“为了人民的安全”
老衲尔拿起那个皮囊做的水袋子,“我将饮下着一口故乡的酒,然后向着恶龙的洞窟前进”
说完,老衲尔喝了一口水,随即眉头紧皱,眼睛微闭,好像真的喝了一大口辛辣的烈酒。
“天哪,早知道就真的带酒了”
喝完之后,老衲尔回到了现实,万分无奈的感慨。
他把盖子旋紧,然后丢在旁边,怀里抱着腰上解下来的剑,靠在树上,眼睛看着面前吃草的老马,然后慢慢闭了起来,鼻子发出微微的鼾声,然后胡子随着吸气吐气而摆动。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