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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幼正逢斩衰之际,更是罪上加罪,便是治尔等一个斩监候都不为过!”
正在这时,王管家突然道:
“大人,草民有话要说!”
姚启圣本来不想让其开口,但是稍后审理此案,也是绕不过此人。
“讲!”
“大人,童养媳乃是婚,如何能算买卖?”
这话一出,所有人都沉默了下来。
童养媳,这个畸形的婚姻存在。
是买非买,是婚非婚。
若是从年幼到待字闺中之际,与婆家关系好或为妻,可若是不成,便是以其为妾也是不会被人挑出礼来。
王管家又道:
“二来,我王家与吴家虽有婚书,却尚未拜堂,实在不知何罪之有?”
王管家这便是钻了律法的空隙。
然而在历史上真正的童养媳,不论服丧与否,她们一辈子也无法为自己找回公道。
律法知识的空白。
人身自由的丧失。
奴性思想的压制。
每一样,都足以令一个年少的姑娘懵懵懂懂的走完自己短暂又麻木的一生。
而律法之上,童养媳虽是媳,却也是卑。
婆家为尊,童养媳若被婆家打死,也不过是高高拿起,轻轻放下。
这样尊卑分明的界限,也进一步导致了有关童养媳案件立法的空白。
王管家这个空子钻的巧妙,姚启圣一时紧皱眉头,不发一语。
屏风之后,胤礽也与康熙说起此事:
“汗阿玛,您如何看待童养媳?”
康熙想了想,道:
“此例从古至今有之,贫者为来日娶妻省银,富者或如王家,为体弱之子定亲,以恐其泉下孤单,或为皆两姓之好,指腹为婚。”
不说别的,就是康熙后宫的蒙妃,不也是另类的童养媳吗?
“不过,王家迎斩衰服丧之女入府,实在不合伦理!”
康熙的关注点只在吴秋晚的服丧状态,但是对于童养媳悲哀的人生却是视而不见,或者说……是司空见惯。
胤礽听了这话,抿了抿唇,开口道:
“汗阿玛,保成以为童养媳之例,不可自本朝继续延续。”
康熙诧异的看向胤礽,差一点以为自己御书房里放着的各家幼年女子消息的册子被胤礽看到了。
不过康熙还是很端的住:
“何故如此?”
胤礽思索了一下,直接换了一个角度:
“自是为民生之大计啊!
汗阿玛,您以为,童养媳在婆家究竟是怎样的存在?
先为奴,后为妻;亦或是先为玩伴,后为妻;再或是先为长姊,后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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