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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小金默不作声地吃完包子,跟随老板娘的儿子,一道去了谭府门口。
穿着锦缎的管家笑容满面,正在给孩子们分糖,喜婆大声喊着什么“多子多福”
的话,周围吵闹极了,吵得脑髓也开始扭曲。
他在一片如被蚁噬的剧痛里,第一次见到了自己的爹,穿红衣骑白马,笑得那般开心,甚至连看都没有看自己一眼,就兴冲冲地前去接新妇。
所有箱子都裹着丝滑的红绸,有些被风吹散了,落在地上,被人们踩得一片脏污,凤小金想起了自己的娘,八年间,她没有买过一块新的布料。
“你这傻小子。”
旁边有个大婶忽然拍了他的肩膀一把,“谭大人娶亲呢,大好的喜事,你哭什么?小心被管事的看见了又挨骂。
你是住在哪家呀,你爹娘呢?”
“死了。”
凤小金透过遮住眼的水雾,看着那潇洒骑马的背影,“娘死了,爹也死了。”
“哎吆。”
大婶有些后悔,放轻声音道,“是我不该问,快别哭了,那你住在哪里?”
凤小金推开她,慢慢地走出了人群。
他不想再去认那个爹了,哪怕对方还有那么一丝丝的可能,愿意认自己。
他也不愿意将自己与娘亲这八年来所受的苦难再复述一遍,用来换取那座豪宅官邸里的人们或猎奇、或怜悯、或惊讶的廉价同情,更何况或许根本连同情也不会有,自己只会像一条野狗一样被赶出去。
那一卷滚落在地的红绸,娘亲差不多要推上整整半年的石磨,才能买得起。
凤小金一边走,一边入魔一般地想着,当自己在那座豆腐坊里,正因为遗失一枚铜板而饥寒交迫、遭受虐待时,谭府里的人正在做着什么。
越想越焦躁,越想越愤怒,而在焦躁与愤怒过后,又感觉到疲倦和麻木,他像一具行尸走肉,行走在王城沸沸扬扬的大雪之中,脚上不合适的鞋子掉了,也不觉得冷,直到后来一头栽倒在雪地中。
他以为自己会死,但最后还是醒了过来,醒在了一座摇摇晃晃的马车上,周围是一圈酒气冲天的男人。
“官兵呢?”
“放心吧,早被我们甩了。”
他们聊着天,哈哈大笑,领头的男人见凤小金醒了,便将他拎了起来,又丢了一壶酒过去。
“小崽子,我看你也是个无家可归的,走吧,随我去东边讨生活。”
凤小金捧着酒壶灌了一口,将他自己呛得直咳嗽。
他没有问对方是谁,但光凭那一句“将官兵甩了”
,就能猜出一二。
他们是朝廷的敌人。
也就是自己那所谓“爹”
的敌人。
凤小金说:“好。”
从此便成了令普通百姓闻风丧胆的恶匪。
他曾经发誓要杀了谭家满门,让他们全部下去陪自己的娘亲,因此发奋练功,终于在五年之后,等到了机会。
谭晓钟奉旨押运赈灾钱粮南下,虽说带了整整一支军队,但依旧吃亏于地形,被匪帮冲得七零八落,惨叫声回响在山间,血流成河。
凤小金将长剑架在他的脖颈处。
谭晓钟狼狈地趴在地上,或许是因为沾了满脸污泥的缘故,他看起来要比纳妾那日苍老上不少,生了皱纹,长了白发。
他破口大骂,骂着匪徒的灭绝人性:“白河上下有多少百姓正在等着这批钱粮,他们就快饿死了,就快饿死了,那你们竟然连赈灾的物资都要抢,混账!
暴徒!”
“饿死,是一件多么稀罕的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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