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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秋歌是在一个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放学后,无意地问了华笙这个问题:“你喜欢纪修吗?”
华笙也同样没把这话当成什么大事:“不喜欢。
那你喜欢李北辰吗?”
卫秋歌小声答道:“我不知道。”
“这有什么知不知道的,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我不知道什么叫喜欢。”
卫秋歌低头道。
华笙问道:“那你为什么觉得我喜欢纪修?”
卫秋歌想到了迎接香港妹妹时,华笙不自然的态度,还有昨天下午,那个属于他们两个人的秘密。
“你听过凌尘皖这个名字吗?”
卫秋歌点头。
那个名字曾经和华笙的一起出现在学校告示上,也曾经出现在华笙爸爸的口中。
“我喜欢的人,就只有他一个。”
凌尘皖当初追华笙的动静,分校学生没有不知道的。
他轰轰烈烈地表白,在校广播里祝华笙生日快乐,在白色的校服t恤上写满华笙的名字,在运动会上陪着参加五千米比赛的华笙一圈又一圈地跑。
华笙起初对这个张扬又闹腾的男生没什么好感,但是也许就是应了那句话:好女怕缠郎。
在凌尘皖的情书礼物送了数不清第几次的时候,华笙笑盈盈地说:“我可以做你女朋友。”
“你为什么会喜欢他?”
卫秋歌不懂这里面的逻辑。
“因为有一天他没出现在我们班门口,我突然心里觉得有点失落。”
华笙回答。
喜欢这种事情,开始的模样有千百万种,谁也没有标准答案。
喜欢就是喜欢了。
凌尘皖好像是在完成人生的通关比赛,他从来不惧怕任何困难,像是一只打不死的小强。
也许就是这股子倔劲,撑着他关关难过关关过,过了一关又惦记着下一关。
所以华笙和他在一起后,反倒没有刚开始的那些风风火火了。
华笙那时候在时尚杂志上听到一个说法,男生的爱情是做减法的,女生的爱情是做加法的。
所以女生谈起恋爱来,如同小火慢炖,看起来前劲儿小,实际后劲儿足。
而男生是反过来的。
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这样,但是凌尘皖确实没逃出书本的刻板。
他仍旧喜欢着华笙,但是他也喜欢篮球,喜欢电子游戏,喜欢唱歌,喜欢很多很多其他的东西。
华笙却从很多很多东西中抽离,变得只喜欢凌尘皖。
“所以操场上的那件事……”
“你以为我是为了留住他,给他开什么新副本挑战?”
华笙猜透卫秋歌想法,“跟那个没关系,我就是单纯地喜欢他到了那个地步,到了想去做那些事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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