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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去是留,这对十六岩十五和十六岩十七来说并非是一道简单的选择题。
麦尔是格瑞?拜伦斯的儿子,俗话说虎父无犬子,从麦尔下山后的经历来看,他今后就算无法成为他父亲那样的伟人,至少也能是个大人物。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十六岩十七不想错过这个机会。
但十六岩十五却不这样想,她不想因为这个理由留在麦尔身边,这样做在她看来实在是太没有人情味,也太过于狡猾了。
但不知道为什么,她不想离开麦尔。
这让她非常矛盾,无法做出选择。
十六岩十七不想和好友分开,对她来说,荣华富贵也好,粗茶淡饭也罢,只要能和十六岩十五在一起,什么样的日子都是好日子。
但十六岩十七还是个非常务实的人,既然能富贵,为什么要穷着呢?
不过归根结底,好友的选择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十六岩十五想过普通日子,十六岩十七不介意陪她一起去。
但十六岩十五偏偏不表态,这就让她很难办了。
好在麦尔说话算话,没有催她们尽快做出决定。
这两天他一直和大兔子呆在一起,似乎想把它拐到梁月城去。
“不去不去,俄才不去咧。”
大兔子的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一样,“俄都听说咧,银类滴城里没有母兔子,就算有也是用来吃滴。”
“我可以给你买几只母兔子,如果你觉得不够,几十只也成。”
“不是数量滴问题。”
大兔子摇了摇头,“俄生在介山上,长在介山上,山上已经满咧俄滴屎尿味。
俄要是走咧,介山就不是俄滴了。”
“这座山对你来说很重要吗?”
“俄不知道。”
大兔子又摇了摇头,“俄就是觉得俄应该呆在介儿。”
“为什么?”
“俄不知道。”
大兔子歪了一下头,“俄就是介么觉得。”
这件事麦尔已经和大兔子说了十几次了,每次大兔子都会这么说。
如此看来,大兔子是打定了主意留在这里,不准备跟他走了。
其实麦尔还是挺喜欢大兔子的。
它虽然笨笨的,但它的本质非常善良。
如果不是突然被邪巫女盯上,恐怕它一辈子也不会和谁结仇。
麦尔觉得它就是父亲以前常说的“笨蛋”
,而非“白痴”
,其实蛮可爱的。
麦尔摸了摸大兔子的头,轻轻捋了捋它的长耳朵。
“下次见面可能就得是两三个月之后了。”
“该见面总是会见面滴!”
也不知道是没心没肺,还是真的对再会抱有绝对的信心,大兔子依旧是平常的模样,没有丝毫的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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