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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我……”
“我知道你不通情事,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我来教你——萧公子你看,”
孟三良指着萧晗腰间的酒壶问他,“那是什么?”
萧蔚明老实答道:“酒壶。”
“傻小子,这于我而言,的确是个酒壶,但于你而言,岂止是那种劳什子。”
萧晗怒其不争,干脆解下酒壶,躬亲示范,“它可以是‘凭酒寄红颜,邀以望明月’。”
孟三良满意地点点头,他随手扬起一捧花瓣,纯白细雪中添了一抹殷红,“亦可以是‘思卿赠桃李,醉卧美人膝’。”
萧晗呡了一口冷酒,“还可以是‘良辰美酒许佳人,惊鸿一醉映风华’。”
“更可以是‘孔雀翘尾,试比天高’。”
许九陌的声音本就偏尖,现下他又故意提高了音量,险些把在场几人的耳膜喊破,“有功夫现在误人子弟,不如养精蓄锐,等一会儿遇到绝情鬼,你们再轮流开屏好了。”
许九陌言罢,便拉着萧蔚明远离是非之地,留下萧晗和孟三良相视无言。
孟三良摊开手,好像在说:“怪我咯?”
萧晗摇了摇头,言下之意:“不赖你。”
其实嘴笨有嘴笨的好处,在心悦的姑娘面前即使言辞拙朴,但真挚的目光终究会替他言明内心的一切,总比当个舌灿莲花却吝啬予取的骗子强多了。
萧晗迎着日光,莫名想起自己第一次去青楼的时候,彼时他二十有二,正是迎娶温兰茵和暮尘的那一年。
大婚之日花天锦地,座无虚席。
众人觥筹交错、杯酒言欢,但萧晗只觉喜服华贵,金丝银纹披在身上,厚重得很。
后来他揭了温兰茵的盖头才发现,原来她也被身袭华裳缚住了手脚,凤冠压得她鬓角发红,透不过气。
凤冠虽重,但温兰茵不敢僭越,她稍提喜袍,行礼的姿态娇弱而柔美,“妾身温氏,参见鬼王。”
第六十八章本王会写的第一个字
当年扶桑洲顾氏一族祭天,萧晗迎娶了上修界的花魁,并贵封皇后,大婚之夜凤烛高照,他却未曾宿于洞房。
那天晚上,萧晗吃多了酒,他掀开盖头,抚过新嫁娘娇媚含羞的脸,端详了好一会儿。
沧海桑田,怅然若失,他的目光仿佛穿透了眼前的旖旎嫣红,落到多年前的弥天风雪里。
萧晗忽然很好奇,当他衣不蔽体、倒挂鬼门关示众之时,无名可曾想过,有朝一日会生不如死,被他活剥人皮。
当他初来乍到,在三清湾惴惴不安之时,萧峰可曾想过,他视如己出的年幼稚子,会在多年之后率领鬼众,破关入门。
当他灵鞭加身,当众爬下归一台的石阶之时,暮尘可曾想过,他一直刻薄冷待的徒弟,如今却胆大包天肆意妄为,对他这个师尊迫之、欺之、辱之。
当他目睹洛寒被擒,一对弯钩铁镣从背后刺穿了她的蝴蝶骨,顾掌门可曾想过,此举将招至扶桑二十八座城池的沦陷,以及顾氏满门灭族。
岂止是他们没有想过,包括萧晗都未尝设想,自己终有一日,会灭尽诸仙,君临天下。
“夫君,在想什么?”
温兰茵朱唇轻启,眼波凝睇,她呼出的气息带有一股淡淡的香甜,似乎妄想以此来暖萧晗的风霜苦寒。
这些年,他好像什么都有了——九五至尊的地位、睥睨黎元的权势、沉鱼落雁的佳人……
可他又好像输得一败涂地,什么都没有留下。
弑母之仇必须血偿,所以萧晗以顾氏祭旗,但血洗扶桑洲之后,他却觉越发的空虚。
所以他纵情逍遥在烟花柳巷,把自己泡烂在酒里,混沌度日,终于在一日喝到醉生梦死之际,迎娶了亡人谷的皇后——温兰茵。
以及身为战俘的阶下囚——暮尘。
乐极生悲,萧晗劝自己,该知足了,他什么也不缺,无需一味地贪得无厌。
毕竟他从一介亡人谷还阳的鄙薄竖子,走到了今日万人之上的众鬼之王,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可万人之上,乃无人之巅,萧晗感觉自己整个人像是站在了料峭峰顶,周围只有一张张低伏的面孔,模糊不清。
他仿佛已经预料到了自己的结局,他现下可以肆无忌惮地在这些阿谀谄媚的人脸中穿行,但是终于一日,他也会在这些趋炎附势的人脸中死于非命。
无人不骂萧晗耳目昏聩,无人不唾萧晗昏庸无道,所有人都活在他暴戾而压迫的统治之下,所有人都因鬼王称霸修真界而仓皇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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