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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来了。”
秋爱华拍了拍林远志的肩,激动地眼里都泛出了泪花,道:“回来就好,回来就好,看看,我说吧,远志在外头肯定没好好吃饭,你看,这都瘦了!”
林建国也笑了:“好好好,那按照你说的,给咱们远志好好补补!
那我去后院杀一只鸡去。”
秋爱华点点头:“好好好,给咱们远志炖鸡汤喝。
远志啊,你也过来,咱们好好聊聊,你这些年都过得怎么样。”
林远志点点头,跟着去了灶房,秋爱华也去屋里把林悦也捉了出来。
这样一来,灶房顿时就塞满了人。
林建国今天高兴,负责杀鸡和主厨,秋爱华则坐在灶孔边烧火,林悦和林远志则帮忙打下手。
“远志啊,你这些年都跟着赵同志搞研究呢?那辆二八大杠又是怎么回事儿,我可是知道,你们搞研究的都清贫,你可别走了啥歪路子!”
秋爱华一边烧火,嘴上也不停地问着,对远志这些年的经历很感兴趣。
林远志一边帮着择菜,一边达道:“赵同志还有几位老师都对我很好,我也不是一直都在他们手底下做研究,没干两年就直接分出去搞另外的研究去了,那辆二八大杠就是组织对我的奖励来着。”
听林远志这么说,秋爱华的脸上顿时就笑开了花:“哎呦,这样啊?那你们老师这么好啊,啥都交给你,你这就都能自个儿搞研究了?不得了啊,我和你林叔指不定都买不到这二八大杠,没想到你这小子倒是快咱们一步。”
林建国杀了鸡,正过来舀开水烫毛,听见他们说话,也跟着笑道:“不愧是咱林家的孩子!
知道你这么有出息,你爹妈在天上也心安了!”
秋爱华掀开锅盖,跟着笑了:“那是,咱们可得选个好日子,准备好东西,咱们去看望看望三娘他们,都这么多年没看见你了,也不知道他们还认不认得出来。”
归乡的游子祭祖是这里的传统,林远志这么多年没回来,自然得好好去云三娘和林烈士的墓前好好拜拜才行。
提起扫墓的事儿,林建国又想起了林远志小时候,道:“这一转眼,远志就这么大了,明明那个时候还是那么小一只,畏畏缩缩地躲着陈书记的后头,连个主动助养的人都没有,还得靠抽签决定。”
秋爱华把锅盖再盖上,也跟着感慨道:“欸——真是,想当年啊,你这孩子连个能助养的人都没有,现在居然这么有本事,可得把他们的心肠都给悔死。”
林远志也跟着笑了:“要不是有林叔和秋姨收留了我,我肯定也没机会取得这些成绩,要我说啊,这些都是林叔和秋姨的功劳。”
听林建国说起小时候的事情,林远志不免又想到了那遥远而充满苦难的上一世,确实,如果收养他的是另外一个人家,他的结局就和现在完全不一样了……
秋爱华却不高兴了:“那哪能这样说呢?我和你林叔是帮你学习了还是帮你做研究了?远志啊,这些都是你自个儿取得的成就,你就得自个儿受着就好。”
林远志点点头,心中的感动不言而喻。
林悦就在旁边看着,这三个人聊了这么一会儿天,顿时就熟络起来了,像是从来没有分开过一样。
轻微社恐的林悦实在是不能理解,只觉得这三个人才是真正的一家人,而她——应该在车底……
第九十七章去沪市?
林建国把鸡收拾好,和香菇一起炖了满满一大锅香菇炖鸡汤。
这是老母鸡最经典的做法之一,滋味儿当然不错。
肥肥的母鸡足足养了好几年,皮下有黄澄澄的一层厚厚的鸡油,香菇也都是林悦兑换出来的,肉质肥厚,鲜味儿十足。
在高温的炖煮下,香菇的香和鸡肉的鲜完美地融合在了一起,香菇吸饱了鸡汤的香味儿,鸡肉也浸染了香菇霸道的鲜味儿,两种东西相辅相成,汇成了一锅最鲜美的汤。
当然,鸡杂也不能浪费,林建国很快就把边边角角都清洗干净,和泡椒一起,炒了个酸辣鸡杂。
一顿丰盛的午餐过后,林远志突然严肃起来,和林建国与秋爱华商量事情。
“林叔,秋姨,我这次的研究做得不错,那边想把我调去沪市,还给我留了几个随行家属的名额,我想……如果林叔和秋姨愿意的话,要不就跟着我一起去沪市吧。”
林建国和秋爱华没想到,林远志居然提出了这么一件事情,去沪市?他们还没有去过这么远的地方呢,他们只知道沪市在南边,在东边,但具体在什么地方,怎么过去,林建国和秋爱华都不知道。
“去沪市?可是我和你林叔现在工作也很稳定,干得好好的……沪市的就业机会多不多?生活习惯和我们这边差别又大不大?”
林远志也知道,想要让林建国和秋爱华离开故土,去遥远的沪市可以说是一件几乎是异想天开的事情。
毕竟他们在这里都有很好的工作,熟悉的关系网,还有一个可爱温馨的大家庭。
想要舍弃这些去遥远而陌生的沪市,实在是太难了。
不过林远志也不强求,道:“没关系,其实不去也没关系,我只是不想浪费这样一个好机会而已,未来的沪市……会发展很快,也会有许多机遇,只要把握住了,一飞冲天也不是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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