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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白天狩猎时,他虽然稍有提升小队的收益,但其实依然压着。
他自己与其他人始终都处在某种微妙的有实力,但还没发挥对手就倒下了的状态,俗称吃不饱。
无论白天还是黑夜,他一个人都能搞定几乎所有事,所以他对小队的职业配比重要性的感知稍有下滑。
现在他意识到了问题。
队伍里有个擅长远程攻击的枪械师的感觉还挺爽。
引怪、风筝、在恰当的时机利用克制类型的弹药打出致命攻击……
这种种工具人的功能都挺好用,能省下不少功夫,甚至能挑战一些本来有风险的墟兽。
嗯,我的夜间队还真需要一个拥有远程攻击能力的打工人。
这工具人顺便还能把摩托车也利用起来。
把摩托放在本就不大的奔雷车货箱里,不但白占地方少拉货,还多烧油,挺亏的。
那么,找谁呢?
我在小镇里还有能信得过的枪械师吗?
至于郑甜,任重现在暂时不想让她知道太多。
郑甜太功利了些。
驾驭这般下属得张弛有度,用得好事半功倍,用不好反受其害。
一个小小少年稚嫩的面容浮现在他脑海。
虽然这小家伙前些天刚起步,现在目测也就是个半成品,但要成为他的夜间队员,信任第一,能力第二,天赋次之。
嗯,就于烬了。
……
“什么!
你一般晚上七点半才出门?然后九点半回小镇?你在想什么呢?一个人这时候出门不怕死么?”
傍晚七点二十分,自家板房楼下,任重瞪大眼睛,看着面前的小家伙。
于烬得到速射机枪已经13天过去。
任重不太清楚他在这十三天里做了什么事,又有什么经历。
但任重觉得对方的变化比自己想象中更大。
于烬原本纤弱的手臂变得粗壮了些。
一方面是锻炼的成果,另一方面是在他有了一定狩猎能力后,伙食改善了。
他变壮了,但皮肤却比过去更苍白,这大约与昼伏夜出的习惯有关。
他的眼睛比往常稍大了一点,不再浑浊无光,倒透出股坚毅之色。
仅仅是一把大路货的速射机枪,的确改变了这少年的命运。
于烬答道:“先生,我在临时荒人里的排序太靠后了。
我必须尽快提升,等普查时我才能有一点机会留下来。”
“你现在以每秒5发子弹连射,攻击五十米外的高频闪烁标靶时命中率是多少?误差值是多少?你身上刚买的训练型生化作战服功率能拉升到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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