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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学校门口,褚迟第一眼就看见了红色的跑车,颜色太显眼了,浮在凌晨的薄雾里,如同一只狭长的红色眼睛。
第二眼,就看到倚靠在车身上,身材颀长,正低头翻着手机的简珩书。
褚迟站在原地,缓了一会儿。
不然她怕自己因为心跳过快英年早逝。
“穿这么少。”
简珩书却很快看见了她,于是把手机收起来,边向着她走来,边脱掉身上的西装外套。
靠近褚迟以后,他双手拎着西装外套的领子,将衣服披在了她的身上。
酷似拥抱的姿势。
褚迟是第一次闻到这么浓烈的他身上的海洋调香水味。
此后又闻过太多次,也就永远地记着了。
给她披完衣服,简珩书的手极其自然地滑在了她的肩膀上,搂着她的肩膀带她到了车边,之后他替她拉开了副驾驶的车门,“上车吧”
,一手扶着她的肩膀,一手护着她的头以防她磕在车门框上。
那是简珩书第一次开车来接她。
从那天以后,只要是他们两个人出去玩,简珩书就再也没让她骑过摩托。
他嘴上说着是绅士风度,怎么能总让女孩骑车载他,但褚迟怀疑这个操心的男妈妈只是觉得骑机车危险,所以不想再让她骑了。
一回忆起来,很多以为湮灭在记忆中的细枝末节通通浮现,褚迟能清晰记起自己的心跳,她还可以报出来简珩书那辆红色跑车的型号,甚至还有那天他们从夜宵店里拎着生煎包和皮蛋瘦肉粥出来,徒步爬上了景山,闯入了一场浩大的日出。
其实她只是想回忆一下饮食习惯的。
就是那些,追求简珩书的时候,她虽说没有刻意乔装来遮掩自己的本性,但还是稍微藏起来了一些的,自己邋遢的习惯。
一方面不希望简珩书觉得自己在撒娇卖俏,也许有男人会喜欢吧,但是她觉得这让人不舒服;另一方面,简珩书看起来应该是个很注重礼节的人,就是那种表面上礼数周全,但仅仅停留在表面上,如果内心感觉到不满,而且你对他没有用,那么他后续会无情疏远的类型,所以褚迟怕他觉得自己麻烦。
但是那天她刚一坐上简珩书的车,她连饭都懒得吃的本性就暴露了。
简珩书,亲手给她系上安全带,然后客套一句:“累瘦了。”
“啊,”
看着简珩书那张帅脸距离自己的嘴唇不到五公分,她都能感觉到这人的呼吸,大脑完全宕机了,傻话脱口而出,“不累,特简单,我就是懒得吃饭,麻烦。”
“那什么……人要是能把吃饭睡觉都进化掉就好了,也就不用上厕所,我每天就在阳台上躺着,靠光合作用了。”
“我看你现在就差不多了。”
听完她的话,男人笑了一声。
“那骑车来找我,不麻烦?”
褚迟一连多天,痞里痞气地在简珩书公司底下堵着,等他一下班,就把墨镜一推,甩头让他上车。
跟那个社会青年一个样。
“这个……”
她的cpu仍维持着□□烧了的状态里,“这不是为了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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