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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政府委员古公之碑
——《古应芬家世》(三)
与《湘芹古公事略》同,多了:曾祖讳佳宁,始占籍番禺,祖讳定扬,以武功授千总,擢守备,考祖祺。
是岁十一月二十九日葬于白山村银牛尾岗之原,国葬如仪。
中华民国二十一年十二月七日
女婉仪圹志
——《古应芬家世》(四)
距今十有八年,岁辛丑,余祖母濒死抚婉仪而泣曰:“我他无所念,独不忍舍汝”
。
时婉仪生四岁也,越三年而先妻亦死。
先妻生二女,长婉仪,次馨仪。
先妻死日余适留东,急遽归以育抚事,嘱其外祖母。
越四年而馨仪又死,余父年几七十,孙子女惟视婉仪。
不意余不孝不慈,使吾父垂老哭吾女也。
婉仪幼明慧,能记忆,性纯洁,不识人世有欺诈事,与继母处十余年无少忤。
癸丑,余避袁之东瀛,再至马来群岛,移眷于香港,家事多赖以理。
每作书寄余,未尝自道其苦。
凡所以慰藉余者,靡不至。
乙卯丙辰间余在澳,经画讨袁事,每至达旦,婉仪依余肘下促之睡,未之应也。
戊午秋肺疾猝发,余方在滬,以电召余。
余归而疾少瘳,厥后余不克宁处,一渡漳,一渡邕,再之滬,未能亲视其治疗,常引以为疚。
今岁春,余归自滬,其疾已由肺延于声管,而日以增剧。
病革时,余泣抚之彼以绕属之,声语余曰:“父母悲儿,得不死儿必侍父至百年”
。
晓然于己之死而已必不得死慰余,是使余目未暝之日,此情不可忘也,悲乎!
婉仪去岁字东莞刘氏兆铭,未及嫁,以八月十日死,年二十二。
死之四日,戊戌为圹,于白云山能仁寺侧,以成人之礼葬之。
书此以至,余悲也。
民国八年八月十九日番禺古应芬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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