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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这的人,无一不是在污泥中滚了个遍。
李秋筝便是野草巷众多没爹没娘孩子们的其中一个。
她来的时候刚满六岁,是被一年迈的老家仆带过来的。
小姑娘生得粉雕玉琢,原也是安阳县有名的富商之女。
富商为人乐善好施,安阳县的百姓多少都受过其恩惠。
这样一个宅心仁厚的人,不知惹上了什么人,竟一夕之间惨遭灭门。
唯一侥幸逃出的,便是富商那天生痴傻的小女儿,李秋筝。
野草巷虽阴冷,人心却是热的。
哪怕知道她有仇家追杀,仍愿冒着风险予两人一席容身之地。
巷子的尽头,就是李秋筝的新家。
她虽痴傻,却并非什么都不懂。
爹娘惨死,流亡暗巷,年幼的她不知该如何宣泄情绪,只是日复一日地沉默起来。
直到她碰到同类。
巷子里聚集着许多野狗,野狗们三两成群靠乞食而生。
然而食物有限,只有粗壮的大狗才能得以存活,其余的老得老,残得残,过不久就销声匿迹了。
在某一天午后,小姑娘被屋外幼犬的呜咽声吸引,她上前去查看,墙角蜷着一只小黄犬,毛发杂乱,混着干涸的血,有的已成绺了。
幼犬后腿受了伤,像是被同类咬折了,鲜血便是从那处流出。
她小心地将它捧在怀里,带回了家。
李秋筝在野草巷有了第一个玩伴。
……
“你就是那只小黄狗化的形?”
傅窈趁他失神间,没忍住摸了一把那满是细茸的耳朵。
软乎乎的手感,真不错。
“后来呢,你是如何和阴泉牵扯上干系的。”
季无月轻掠一眼傅窈正在作恶的手,简明扼要道。
耳朵是妖类最为敏感的地方,毛聪不堪其扰,索性一屁股坐地上,这才让傅窈停手。
“后来……”
毛聪红了眼眶,瘫坐在地上活像只丧家犬。
李秋筝因为说不大明白话,和野草巷的孩子们玩不到一起去,只终日和捡来的小黄狗为伴。
她给小狗起了个名,叫毛毛。
除却照料她的老家仆,唯一能耐心听她慢悠悠地诉说的,就是这只名唤毛毛的小狗。
小姑娘连说带比划地念叨着属于小孩子的一切心思。
比如她想爹爹娘亲了,秋筝就会一边结巴一边忍不住流眼泪,小狗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人类,只是一个劲往她怀里拱。
老家仆为了养活她,在巷子里支了个甜水铺子,过路人能解渴,小孩子们也贯爱喝。
秋筝也很是爱喝,但老家仆怕她甜坏了牙,隔一日才允她喝一碗。
每每喝到蜜味的甜水,她都笑眯眯地指着嘴巴,口齿不清地嘟囔着“甜”
等字眼,随后大方分出半碗喂给怀里眼巴巴的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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