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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边斩杀下寄生体的双臂,从手掌开始,再到手腕,接着是小臂,最后是肩膀。
他听不到任何的惨叫声,就连选择依次向上凌虐地杀死敌人,都是处于一种本能。
恭俭良挥舞到,继续肩膀后,剁掉对方的脚踝、小腿骨、膝盖、大腿、最后是小腹。
那些涓涓流淌的脏器顺到雪上,鲜活又充满生命力,恭俭良抄起手,斩出一个个飞旋的脑袋,在雪地上喘气。
沙曼云,有一点是对的。
恭俭良用力一甩,刀刃上的血飞溅成一树红梅。
他越过寄生体们的尸体,继续向前走,耳边是雪花降落的声音、他的心跳和越来越遥远的沙曼云声音。
一刀杀人,效率更高,更干净,看上去地面也更加美观。
恭俭良快步走着。
他开始理解。
一种潜移默化,像是长久被亲情和表演压制的本能,肆意生长出来。
他觉得疲倦,为自己浪费那么多力气在无意义的人上面感觉到懊悔。
他联想到沙曼云切瓜砍菜的杀人方式,想到那种足以被称为“极简”
,在当年被无数人成为噩梦的一刀。
他开始生出了一点奇异的向往。
至此,恭俭良任然不觉得自己是沙曼云那样的人,但他开始默认自己是对方雄子的事实。
他开始正视自己那卑劣又不可被世人容忍的基因。
“雄父和你。”
“我和禅元。”
恭俭良轻声笑出来,“沙曼云,我总比你幸运一点。”
作者有话说:
赶上了赶上了(脸滚键盘)军雌还没死呢,看禅元怎么办吧。
(作者摆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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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第一百六十四章
◎恭俭良:我要穿军装!
◎
第一百六十四章
“怎么了。
诺南。”
将最后一只寄生体的脑袋打爆之后,禅元抓了把雪擦擦手,上前询问道:“你刚刚好像很奇怪。”
作为队伍中唯一一个开脑域的雌虫,诺南可以直接看到寄生体的精神力,并且运用自己的精神力将其绞杀。
毫无夸张地说,队伍中有诺南的存在,大幅度降低了所有人被寄生的概率。
他比恭俭良更适合担任“地图”
的角色。
禅元盯着对方,忽然有点琢磨出味道来。
他先前思考过,诺南这样稀缺的人才为什么非要来到自己的小队,而不是直接去军雄的队伍中——这中间当然可能有诺南私德的问题、制度的不便捷等等一系列问题。
可,这是乌钬总帅点头令人安排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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