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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他吗?”
离开那个地方后,他们住进了夜明珠家,住进了雄父一直生活的地方。
恭俭良依旧睡不好,他总是那么担心某个夜晚睁开眼,又能看到那个雌虫举着双刀站在雄父床边。
他难得会感受出害怕和恶心。
那时候的恭俭良,还能用幼崽小小的身体贴着温格尔,问出一点寻求安慰的话,“雄父,喜欢吗?”
“雄父感谢他。
因为他把小兰花留给了雄父。”
温格尔从不会责怪幼崽深夜惊醒的举动,纵然自己病弱,他也会点灯抱着幼崽哄上半天,若是再不好,亲自下厨给恭俭良做点压压惊的吃食也是极自然的事情。
可他又从不正面谈起那个噩梦般的雌虫。
“睡吧。
小兰花。”
温格尔只会抱着他,和幼年时一样,哼唱着摇篮曲,合着节拍轻轻拍打恭俭良的背,哄他睡觉,“雄父就在旁边。
睡吧。”
也对。
恭俭良自觉,怎么会有人喜欢被强迫,喜欢被无时无刻被杀人魔惦记着呢?他清楚知道自己是一个私生子,雄虫的性别优势也无法抹除他是一个杀人魔的孩子,是一个从最开始不被期待不被认可的孩子。
“雄父,喜欢我吗?”
“喜欢。”
“有……多喜欢?”
“有一天,小兰花要杀掉雄父,雄父也不会怪小兰花。”
温格尔枕在恭俭良身边,温柔给孩子捻好被子,笃定地请求他,“不过,雄父希望自己死的时候,能看到我们的小兰花得到幸福,看到哥哥们都幸福,夜明珠家也有了好的发展。”
“那要好久好久啊。”
“所以小兰花要好好学习。”
温格尔揉着幼崽的脑袋,哄他睡觉,“想要在人群中生存,得到自己想要的,就先学会压抑自己的欲望。
雄父不希望小兰花因为杀死雄父去监狱。”
“可真的好久好久啊。”
普通雄虫可以活数百年,温格尔那时候才不到三十岁,无论从任何角度看,他都还处于青年期。
他应该能活很久才对。
雄虫认真想了一会儿。
真的只有一会儿。
恭俭良并不傻,可这一刻他又希望不那么会察言观色,他希望雄父不要那么认真。
“不会很久哦。”
温格尔道:“雄父会比你们早一步去世。
能够满足小兰花的欲望,让小兰花开心之后再死掉,雄父会觉得完成了自己的使命。”
他没有哭,温和地笑起来,在被子下牵住恭俭良的手道:“小兰花如果能够感受到失去至亲的痛苦。
一定不会想要其他人感受到这种痛苦。”
“如果感受不到呢?”
“说明,你对杀人一点也不感兴趣。
小兰花也该看看更美好的世界啦。”
更……美好的世界。
更能让自己心动的世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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