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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殊来了江浙之后,也见过江浙这边有些书香门第的女孩儿缠了足,称为三寸金莲,蹑着莲瓣似的绣鞋,在裙下看起来小得一手可握。
要说看起来倒确实显得精致,走起路来也如风摆杨柳一般,显得婀娜多姿。
可是她们走不得几步就是一脸娇弱走不动的模样,更不必说登山爬坡了。
幸好许碧是一双天足。
沈云殊握着许碧的脚,忽然冒出这么个念头。
许碧的脚其实也很小,还没有沈云殊的手掌长。
不过五个小小的脚趾都舒展着,指甲修得圆润光洁,泛着珍珠般的光泽。
不像他曾经有一次无意间见到的歌伎一般,脚趾紧紧并在一起,还向脚心扣着,似乎已经伸展不开了似的。
据说这样还是好的,乃是从小就缠起的讲究人家。
有些半路出家的,因脚已生得肥大,竟有将趾骨硬生生折断的,好折到足底,再穿上那高帮的绣鞋,从外头看上去就显得小巧了。
老实说他这驰骋疆场,见惯血腥的人听了,都觉得后脖梗子发凉。
再看那些尖尖的绣鞋,就不由心中惴惴,总要想到鞋子里裹的那双足,是不是已经扭曲变了形貌。
许碧脚被他握着,半天也不见动作,也不见他放手,不由得有点莫名其妙地用另一只脚踢了踢他:“怎么了?”
沈云殊抬头看了看许碧,只见她一脸疑惑,看起来正气凛然的,就是没点害羞的意思。
这年头,女子的双足乃是比脸还要隐密的所在。
白日里穿着鞋袜自不必说,便是夜间也还有一双睡鞋裹着,除在自己夫君面前,轻易不得露出来。
似这般被人褪了鞋袜握在手中,便是西北边关那些最大方的女孩儿家,也要有些羞涩的。
沈云殊想起在宣城外那马车上,自己才握握许碧的脚,知晴就张牙舞爪往上扑的模样;再看看许碧脸上单纯的疑惑,不禁在心里暗暗叹了口气——还是年纪太小了,才十四的女孩儿家,家里又不曾好生教导,懂得什么……
这么一想,他心里就不由得一阵怜惜,连忙自己就把刚才那点儿绮思狠狠地压了下去,握着许碧的脚轻轻活动一下:“疼么?”
别的是不能做了,那稍微多摸一会儿好了,虽说年纪小,到底是他的妻子,这也不算失礼。
“不走路就不疼。”
许碧不是特别担心。
年轻人恢复得快,她以后再小心一些,不要反复伤到,应该是会没事的。
沈云殊叹了口气,替她拉上袜子:“这几日就不用去夫人处请安了。”
沈家规矩不算大,许碧又是个刚进门不久的新妇,身上还带着“福气”
,这些日子沈夫人也没拘着她,每日不过是去正院问个安,说几句话就可以拿“照顾沈云殊”
为借口回来了。
不过知雨已经提醒过一次,说这样不大合规矩,有些太闲散了。
许碧实在是厌烦那些“规矩”
。
在原身的记忆里,许夫人就曾经说过,她当初嫁进许家,早晨要去伺候许老太太起床洗漱,白日里就陪着许老太太说话做针线,虽有丫鬟,一日三餐也要给婆母摆碗布菜,直到许老太太叫她坐下来一起用饭,她才能坐下。
这种日子没人愿意过。
所以许夫人虽然是在标榜自己“孝顺”
,却也能听出她的一点欣慰——许老太太过世之后,她的日子是过得舒服多了。
这样的日子,许碧想想都有点儿发毛。
眼下脚这一扭伤,倒是个现成的理由了,顿时有点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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