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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制,中书、枢密院、三司使印并涂金。
近制,三省、枢密院印用银为之,涂金;余皆铸铜而已。
我刚兼任史馆检讨时,参与讨论枢密院札子所问宣头文件的来历。
我考察唐代旧事,中书舍人职掌起草诏诰,都写成四份,其中一份为底本,一份为宣本。
这个古方言“云母粗服,则著人肝肺不可去”
。
如枇杷、狗脊毛不可食,皆云“射入肝肺”
。
世俗似此之论甚多,皆谬说也。
又言“人有水喉、食喉、气喉”
者,亦谬说也。
世传《欧希范真五脏图》,亦画三喉,盖当时验之不审耳。
水与食同咽,岂能就口中遂分入二喉?人但有咽、有喉二者而已。
咽则纳饮食,喉则通气。
咽则咽入胃脘,次入胃中,又次入广肠,又次入大小肠;喉则下通五脏,为出入息。
五脏之含气呼吸,正如治家之鼓鞴。
人之饮食药饵,但自咽入肠胃,何尝能至五脏?凡人之肌骨、五脏、肠胃虽各别,其入肠之物,英精之气味,皆能洞达,但滓秽即入二肠。
凡人饮食及服药既入肠,为真气所蒸,英精之气味,以至金石之精者,如细妍硫黄、朱砂、乳石之类,凡能飞走融结者,皆随真气洞达肌骨,犹如天地之气,贯穿金石土木,曾无留碍。
自馀顽石草木,则但气味洞达耳。
及其势尽,则滓秽传入大肠,润湿渗入小肠,此皆败物,不復能变化,惟当退洩耳。
凡所谓某物入肝,某物入肾之类,但气味到彼耳,凡质岂能至彼哉?此医不可不知也。
余集《灵苑方》,论鸡舌香以为丁香母,盖出陈氏《拾遗》。
今细考之,尚未然。
按《齐民要术》云:“鸡舌香,世以其似丁子,故一名丁子香。”
即今丁香是也。
《日华子》云:“鸡舌香,治口气。”
所以三省故事,郎官日含鸡舌香,欲其奏事对答,其气芬芳。
此正谓丁香治口气,至今方书为然。
又古方五香连翘汤用鸡舌香,《千金》五香连翘汤无鸡舌香,却有丁香,此最为明验。
但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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