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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幼仪身边有丫头侍候惯了,可处在现在这样的环境中,她也只能自力更生。
好在她原本就不是滴水不沾的大小姐性子,洗漱这样的小事情平日里常自己做。
她麻利的洗漱完毕,看着托盘里简单的饭菜,冷馒头泡野菜汤,里面加了几片兔肉,看样子是昨天晚上吃剩下的。
幼仪的眼睛闪烁了一下,心里不舒坦起来。
昨天晚上幼仪出来溜达,瞧见他们官兵吃饭。
虽然离得距离不近,却看见他们端得大碗里面的野菜汤很稀,上面稀稀落落飘着些野菜,大多是清汤。
至于肉,更是十几个大老爷们围着一盘子,倒是没瞧见谁去夹。
当时幼仪还有些纳闷,随后听见郝福的只言片语,她才察觉到一件事。
吃饭的时候,郝连玦连一块肉都没吃,他说自己不喜欢。
幼仪自然没觉得是谎话,堂堂世子出身的郝连玦吃腻了肉很正常。
可见到士兵们吃饭的情形,幼仪才有些明白。
这些人都是跟着郝连玦出生入死过来的,他们之间的感情比寻常家里的兄弟还要亲密。
有了好东西自然是相互尊让,有了危险却争着抢着上前。
郝连玦不是不喜欢吃肉,是兄弟们每个人分不上两片,他就一筷子都不夹。
他严于律己,对下属严厉,对自己更刻薄,所以没有人敢说出半个不字。
如果说他初到漠北,为了站稳脚跟才做出如此姿态常人都能理解。
可眼下他好歹也是北路军的先锋,在漠北威名远扬,眼下到了猎场又是老大,即便是他开小灶谁又能说什么,又敢说什么?可他偏生还跟在漠北的时候一样,就凭这一点就值得人敬佩。
常言道:从简入奢易,由奢入简难。
郝连玦从一个意气风发的世子,一下子跌落到谷底,被皇上发配到了寻常人都不愿意去的漠北。
他没有因此而消沉颓废,而是以众人都诧异的姿态迅速崛起。
他享受的起风花雪月,也经得起枪林箭羽,这才是真正的顶天立地的汉子!
幼仪虽然不懂朝政,更不明白军队的事情,可她却知道,郝连玦的前途不可限量。
“这里荒郊野外,自然不能跟你往常过的日子相提并论,将就填饱肚子吧!”
郝连玦看见她看着饭菜不动弹,声音低沉了一分。
“我虽然是不常在外面走动,却也不至于太过糊涂。”
幼仪回着,“这里一百多号人马,都是铁铮铮能吃肉能喝酒的汉子,几只野兔还不够塞牙缝的。
昨晚上我一个人就占了一大只兔腿,今早上竟然还能看见肉块,我觉得心中惭愧。
大恩不言谢,若是我能平安出去,必定不会忘记每一位的恩情。”
说完也不再矫情,大口的吃起来。
郝连玦并未让手下官兵大肆捕猎,而是盘踞在有利地势养精蓄锐,以防守为主。
这一片并无什么成群的大型动物出没,他们住下来之后,个别的猛虎、野猪都感觉到危险离开了。
他们每日就靠采集野果、野菜、猎些小兔子、飞鸟填饱肚子。
队伍里的炊事兵手艺挺好,把那些野物收拾干净放在树上风干,轻易不会做。
昨个儿他见来了个娇滴滴的富家小姐,似乎跟先锋关系不一般,便发狠把兔子摘下来几只烤了,还特意给幼仪送过来最大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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