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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知,她心里还在记恨着我。”
桌上三人的神情都变得微妙了起来。
“她惦记龙飞也没用!”
周金梅傲慢地道:“别说她现在已经结婚了,就算她没结婚,我也瞧不上她,是不会让她那种人嫁进我们吴家的!”
吴爱霞认同地点头,若有所思,没有说话。
吴龙飞虽然也没说话,但他眼底的得意差点藏不住。
他就知道,他这么优秀、魅力这么大,叶芙悦怎么可能不喜欢他。
原来以前叶芙悦对她的清冷矜持都是装出来的,其实心里爱他爱得不得了,即使他和她都已经各自成家了,她也忘了不了他。
另一边。
沈家已经喝上了叶芙悦熬得冬瓜玉米排骨汤。
“芙悦,你手艺真好啊!”
陈桂凤称赞道:“你在家经常做饭?”
“嗯,我家都是我做饭比较多。”
叶芙悦道。
她不知道原主的厨艺如何,但原主确实是在家做饭比较多。
而她的厨艺之所以比较好,是因为平时上班工作忙,只能点外卖,省事又节约时间。
到了周末,她就喜欢琢磨各种不同的菜谱犒劳自己。
“媳妇,好吃!”
沈尧也毫不吝啬自己的夸赞。
叶芙悦笑容可掬:“好吃你就多吃点,还有好多呢。”
余桐帮她买的排骨,都是带肉比较多的。
这排骨熬出来的汤,不仅味浓,肉也很好吃。
沈顺默默地吃着排骨汤拌饭,炫了好几碗米饭。
他总觉得他这个嫂子一无是处,没想到做出来的东西比他妈妈做的还要好吃。
哼,她肯定是先俘获了二哥的胃,二哥才会喜欢上她、娶她的!
这一餐,沈家人都吃得心满意足极了。
沈顺真想让叶芙悦天天做饭,这样他每天都能吃好几碗米饭。
但他是有骨气的,没好意思把这样的想法说出口,只在心里默默的幻想了下。
吃过午饭,午休了一会,沈顺就出门去上学了。
一出门,他就碰到了同样正要出门的吴爱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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