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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朝华似乎略懂其中一二。
在白梅的暗戳戳打量下,乐之颔首,“让我看看吧。”
土地神大喜过望,随即从袖口里掏出了自己的义子。
是一只火红色的幼年狐狸,毛发细滑,一看便知不凡,只是腹部有一道明显的刀伤,由于天气的原因已经伤口附近的血肉已经开始腐烂发白,散发出阵阵恶臭。
白梅条件反射的捂住口鼻。
从土地山的手里接过小狐狸,乐之看出它的伤口是凡物所伤,对她来说是最容易医治。
乐之手指浮现出阵阵青光,随着她所拂过之处,伤口完全消失,连红色毛发都比先前更为细滑。
彩彩迷迷糊糊之中,只觉一直让它痛苦的伤口处涌入暖流,舒服的让它发出哼哼唧唧的声音。
等它睁眼时,便看见一位漂亮的不似凡人的女子,它正躺在她的腿上。
“好了。”
乐之将已经醒来的狐狸递会给土地。
“多谢仙子。”
土地再次诚心跪拜。
“朝华,我们快走吧。”
白梅见事情解决,提醒道。
“嗯。”
乐之颔首,正欲离开时,只见那被土地抱在手里的红色小狐狸突然一跃而下,快速跑到她身后,用嘴咬住了她的裙摆。
土地连忙上前捉它。
彩彩慌忙躲过,那双漆黑水灵的眼神就这么眼巴巴的望着乐之。
乐之叹气,从袖里掏出一棵寻香草递给它。
“我知你开了灵智,能听懂我说话,我还有要事在身,无法陪你玩耍。”
说罢,便长袖一挥离开了。
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彩彩像是发了疯那般,拔腿就去追赶。
“彩彩,你这傻孩子,你哪里追得上神仙?”
然而彩彩的速度极快,转眼间已不见了踪迹,只剩下土地唉声叹气。
看着它所跑之地,土地双眼一红,都经历了剥腹之痛,怎么还不长记性,偏要往人类所在地跑。
云雾之上,白梅看着面前并不算相熟的朝华玉女,出声打趣,“看来朝华很得人和动物的喜欢啊。”
前有李天王的儿子,后有随手相救的小狐狸。
不过,朝华她确实厉害,她对她的印象也是极好的。
“只是因为我救了它罢。”
等过上几日,那小狐狸便会忘了她。
白梅摇头轻笑,两人专心朝着东海边境赶去
皓月当空,满街烟火,炎热的夏日下,百姓都选择在夜晚出行。
乐之一踏入腾龙国,便察觉到了不对之处。
整条街上,她没有见到一个年轻男子。
“朝华,你可知长离在何处?”
白梅躲过拥挤的人群,连忙问道。
乐之摇头。
这里的人太多了,各种气味交织在一起,甚至还有不知道从哪里传来的恶臭,这对嗅觉灵敏的她简直是一种折磨。
所以,在一进来时,乐之便封了自己的大半嗅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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