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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萌玉真的是被人丢了,被江怀玉同学的父母捡回来,那他们的确对她有救命之恩。
但从人家母亲身边抱走,那就不是恩,而是仇了。
毕竟谁愿意离开亲生母亲身边呢?没听说过有娘的孩子是个宝,没娘的孩子是根草吗?
萌玉接着说:“第二,蔡英弟说的江怀玉父母养大了我,我觉得有些出入。
因为,我们村里的人都知道,别的孩子三岁还没走稳,但我三岁就已经开始干活,五岁的时候开始,就已经包了家里绝大部分的家务活:洗衣,做饭,喂鸡,带弟妹等等。
所以,他们顶多是养我到五岁,五岁起,我名义上是江家的家庭成员,实际上是一个一个丫头的地位。
作不好事,就会挨打骂,还经常不给吃饭。
有一次,我没有饭吃,就去采了一篮猪草给下屋的婶子,换了一碗饭,被养母发现,打翻了我的饭,还把我吊起来打了一顿。
从此,我家务又增加了讨猪菜一项。
做不好事,不仅仅是不许吃饭,有时候还不许回家睡觉。
我睡过生产队的鸭场,猪场,但更多时候,我从窗户爬进生产队的仓库里睡。
你们吃过虫子吗?我吃过,我吃过蚂蚱,我吃过豆虫,吃过蛀虫,凡是我知道没有毒的虫,又能填饱肚子的虫,我都烧来吃。
你们吃过生鸭蛋吗?我吃过,有时被养母赶出去,我睡在生产队的鸭场,就偷鸭子刚刚生下的鸭蛋吃。
因为是偷来的不敢生火,就只能生吃。
就你们吃过生谷子吗?我吃过!
因为,睡在生产队的仓库里,肚子饿得厉害,只能抓起生谷子剥皮生吃。
我比江怀玉只大一岁,但是,从小到大,我带着她玩,她哭了,我按打按骂,她的衣服是我洗的,她在家里吃的饭是我煮的,甚至,她早上起来的洗脸水也是我端的!
就连来到高中了,她的脏衣服,也是我帮她洗。
相信这一点,跟我们同一个寝室的同学应该看得到。”
同学们没想到,萌玉在江怀玉家居然过的是这种日子。
这哪里是养女?妥妥的就是买了一个丫头啊。
不对,哪怕地主家的丫头,也没有这么苦吧?
第179章辩解中
萌玉继续说道:“哪怕是地主家的丫头,也是要给饭吃的,但是,我在江家却经常挨饿,他们总能找到借口不让我吃饭。
38班的章水玉同学见我挨饿,经常给我饭吃。
还有村里五保户张大娘,也不时给我一点吃的。
尽管这样,我还是经常挨饿,那个时候的我,可是时常饿得面黄肌瘦。
我说的都是真实,大家可以去调查
所以,说江怀玉的父母养大了我,并不完全正确。
如果我是江家女,那么我不应该受到这样的待遇,如果我是一个丫头,我干活应该有工钱,但实际上,我没有女儿的待遇,连一个丫头的待遇都没有。
我在江家从五岁开始干活,到如今干了十一年了,但我从来没有收个一分钱的工钱。”
众人已经开始痛恨起江家父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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