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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晋珩不想说话,瘫靠在座椅上,仰头看反射着摇曳灯火的天花板。
也许他也喝多了,思绪浮游飘荡,冷不防想起当年的婚礼宴席就是在这里办的。
本该在S市办,后来因为小傻子的哥哥希望把婚礼从S市挪到首都来办,哪怕知道他意在监督,周家那会儿急于倒贴拉投资,还是同意了。
周晋珩不擅记事,尤其是这些无关紧要的事。
他只记得,在附近的教堂走过场后,他碍于大舅哥在一旁虎视眈眈,牵着小傻子走进这家餐厅,小傻子一进门就抬头看流光溢彩的琉璃穹顶,小孩子般地发出感叹:“哇,好漂亮啊。”
当时他是如何回应的?
周晋珩仔细回想,自己当时很不耐烦,只想把流程过完赶紧离开,牵着小傻子径直往里面走,嘴上低声催促:“别看了,下回带你来慢慢看。”
现下有空欣赏这穹顶,不得不说确实挺漂亮的,小傻子学美术,就喜欢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
后来为什么没带他来看呢?
酒精有时候会产生奇妙的催化作用,周晋珩记起来了,小傻子当真把这件事放在心上,隔三差五变着法子在他跟前提,什么“肚子饿了”
“想去晒太阳”
“坐在那里画画肯定特别快”
,各种啼笑皆非的理由,往往还没说完,就被他以工作忙为借口推脱了。
周晋珩轻嗤一声,似在嘲笑,更像在自嘲。
怎么会有人这么蠢,把别人随口的一句话放在心上惦记这么久?
自己开车来,代驾开车走。
回去的路上,周晋珩躺在后座做了个梦,关于那场轰轰烈烈的初恋,关于那个今天未曾提及的诺言。
当年他和方宥清跟所有的校园情侣一样,也曾幼稚地许下过终身之约。
这个约定像烫在他心口的一道疤,每一次回忆等同于把刚长好的伤口再次撕开。
如今想想,让他忘不了的是这份经年累月反复发作的痛,那个人本身的分量反而模糊了。
所以,到底为什么要跟小傻子结婚?
怀疑一旦在脑海中成型,就会引来无数种假想和猜测。
不可否认的是,除去拿进演艺圈作为交换筹码这一点,这段婚姻还有其他地方吸引着他。
直到刚才那顿饭之前,周晋珩都认为,易晖是有点像方宥清的。
一样的白皮肤大眼睛,看着你的时候眼睛里好似水光满溢,乖巧又天真;一样不高不矮的匀亭身材,从背后刚好能抱满怀;一样细腻恬淡的心性,不惹人注目,也不需要特别关照,给他画纸和笔他就能安静一整天。
可这些特征很多人都有,除了这些呢?
他们俩分明是不一样的。
晚间车流量激增,行至韶光路,停车的次数比来时更频繁。
周晋珩换了个姿势,视线落到窗外,夜里的教堂灯光璀璨,却不失庄重肃穆。
就像那天,钟声敲响,身着白西装的易晖竭力收敛笑容,强压嘴角,学神父摆出严肃的表情,生怕被周围的人取笑,并不知道弯起的眼睛和眉梢洋溢的笑意早就将他的内心出卖了个彻底。
他站在红毯的起始位置,伸出手,在钟鸣声中红着脸说:“你……你牵我过去呗。”
那画面生动清晰地在脑海中回放,终于让周晋珩捕捉到了以前未曾留意的东西。
他牵得随便,易晖却交付得珍重。
自他牵起易晖的手的那刻起,那双饱含爱意的、没有一丝杂质的目光就落在他身上,再也没有移开。
夜色渐浓,直到身后的教堂远到看不见轮廓,彻底消失在视线里,周晋珩还在踌躇不定。
手机界面上停着易晖的电话,只要按下拨通,就能把他叫回来。
叫回来之后呢?昨天把他的玩偶扔在地上,哆啦A梦的肚皮蹭脏了一块,他回到家会不会看出来?
不然回去的路上给他买个新的吧,一模一样的,小傻子肯定看不出来。
再说答应了老东西周末一起回趟周家,这电话非打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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