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傀儡的事算是告一段落,绷紧的弦松弛了下来,令白小舟又想起了瞿思齐,算起来已经有七八天没见了,一点儿音讯也没有,她不想再等,和龙初夏、朱翊凯、叶不二三人约好,收拾东西立刻动身去凤铃镇。
她回到寝室,将必需物品备齐,统统放进那只用了五年也舍不得扔掉的背包里。
这个背包是妈妈亲手制作的,古风浓郁,上面还有妈妈亲手画的兔子。
兔子有两只,一黑一白,在圆月和桂树下嬉戏,画工卓越。
高中的时候就有同学要出大价钱问她买,被她拒绝了。
她轻轻抚摸背包,愁上眉头,妈妈,你究竟在哪里,你和爸爸还安全吗?
“叮咚”
清脆的门铃声,只是声音有些大,每次都能吓她一跳。
她打开门,门外的人穿着绿色衣服,面无表情地递过来一封信:“白小舟住这里吗?有她的信。”
“我的信?”
白小舟接过来,发现信封上赫然写着瞿思齐的名字,她一惊,匆忙打开,里面没有信纸,只有一把钥匙。
那是一把古老的钥匙,黄铜制作,样式古旧,不知是什么年月的东西。
瞿思齐这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寄把钥匙给她?
信封上没有写寄信人的地址,她看了看背面的邮戳,日期是八天前,寄出地正是凤铃镇。
八天前,不正是她接到瞿思齐回家短信的那天吗?
她匆匆赶到朱翊凯的寝室外,一辆黑色的悍马h早已等待多时。
她顾不得欣赏这部早已停产的豪车,将钥匙递给龙初夏。
龙初夏看了半天:“这把钥匙看造型,应该是明代的东西,不过还不敢肯定。”
“思齐为什么要寄这把钥匙给我?”
白小舟不解地说“这把钥匙是开什么门的?”
“不一定是门,可能是柜子、盒子,甚至可能是开枷锁的。”
白小舟吸了口气,朱翊凯一边开车一边开玩笑:“放心吧,他不会有事。
他的命堪比小强,比他的骨头硬多了。”
“别想了。”
龙初夏在她脑袋上拍了一记“瞿思齐没你想的那么弱,怎么说,他也算我的大弟子。”
朱翊凯嗤笑一声,似乎对“大弟子”
三个字表示抗议。
悍马不愧是悍马,在路况奇差的县级公路上颠簸了整整三个小时,终于驶入了凤铃镇。
镇口有座牌坊,不知是什么年月的物事了,上面写了“流芳千古”
四字,雕刻精美。
一驶过牌坊,四人觉得好像穿越了时空,回到了民国,满目都是黑瓦白墙,岁月在这里仿佛停滞了,百年沧桑不过如云烟一缕。
不过,远处的电线杆还是出卖了它,路边的行人也穿着现代衣服,看到这些现代物事,白小舟松了口气。
朱翊凯将车缓缓停下,摇下车窗,问路边一个专心纳鞋底的老人:“婆婆,请问瞿家怎么走?”
老太太猛地抬起头,目露凶光,趴在她脚边睡午觉的黑猫忽然醒了,似乎受了惊吓,轻叫一声钻进门去。
“你们是什么人,去瞿家做什么?”
“我们是瞿家的朋友,听说老太太病了,来拜访的。”
“回去!”
老人幽幽地说“瞿家是凶宅,会吃人,不想死就回家去,不要再来了。”
“凶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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