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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二家有一小块田地,位置不好,田块崎岖零落,形状比毕加索的画作还抽象。
这个年代还没有现代亩产高的水稻小麦等优良作物,只有黍(shu)、稷(ji)之类,难种难收获。
因此,赵桑语干脆把田里半死不活的秧苗全拔了,种上地瓜芋头之类的东西,长得快,挖出来就能吃。
反正她是光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现在多了个初七。
没关系,两个人也能啃地瓜。
地瓜,甘甜水分多,含有丰富的膳食纤维等营养,非常棒。
赵桑语拿个小铲子在地里哼哧哼哧挖地瓜,初七则在不远处的田埂上采桑叶,牛哥在旁边是的水塘里打瞌睡。
两人一牛,各自忙活。
茂密桑林后面,李娇娥早已暗中窥视许久,一双眼就没从初七身上挪开过。
她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男人。
皮肤又白又细腻,要是摸上一把,必定滑不溜丢。
个子高挑瘦长,但这个瘦,是精瘦,而非消瘦。
凭她阅男无数的经验,初七属于很好用的那种男人。
她越想越口干舌燥,嘴里骂初七,“真是个不要脸的狐狸精,天天跑出来勾引老娘。
等老娘把你搞到手,折腾死你这小妖精。”
嘀嘀咕咕一大堆,净是些不堪入耳的荤话。
李娇娥是村里一富农唯一的女儿,家里宠着长大,如珍似宝。
溺爱娇惯之下,李娇娥完美地长成了一个废物流氓。
整日游手好闲,见着男人,不管人家是黄花闺秀还是已为人夫,全要调戏一把。
轻则当着人家唱淫词艳曲。
重则……
“啊——”
初七屁股忽然被人摸了一把,吓得他本能大叫,桑叶篮子都吓掉了。
他转身一看,不止身后何时多了个女人。
生得五大三粗,脸像几个月没洗似的,油光瓦亮。
李娇娥搓着手,“小郎君贤惠啊,大清早就来采桑叶,摘的哪里是桑叶,是姐姐的心呐!”
赵桑语听到动静,一抬头就看到李娇娥,连忙冲过去。
她挡在初七身前,隔开两人,警备盯着李娇娥。
“痞子李!
你离他远点!”
李娇娥这人,村里人见人厌,都叫她痞子李。
她从小听到大,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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