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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噬之后能不能拾取基因链,未知。
拾取之后,会不会与身体内的其他细胞产生排斥,未知。
人类对亿万年前动物的了解,实在太少。
,!
有太多的不确定因素。
在试验之前,科研人员曾经告诉过龙云,实验存在着危险性,龙云也把医生的话转达给了龙傲。
但龙傲坚持要服用史前基因,只要能获取力量,他不在乎那点儿风险。
三支基因药剂不同,人的体质不同,即便拿出来一支做实验,也提高不了龙傲成功融合化身的概率,加上龙云花了那么多钱,弄出来的基因药剂,一共就三支,如果龙傲成功融合了史前化身,剩下的两支可以给他的孙子留着,所以自己的儿子也就成为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看着医疗舱里的儿子,龙云现在心里无比懊悔。
王星睿安慰道:“别那么悲观,人类对兽细胞的了解知之甚少,没有谁说兽细胞一定吞噬不了史前基因,没准儿你儿子明天就醒了。”
龙云扭过头看向王星睿,在药剂完成的前一天,他曾犹豫过,要不要送给王星睿一支,让他代替儿子成为试验品,可考虑到慕容野在别墅说过的话,龙云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
“谢谢。”
就在刚刚,他已经想好了,实在不行,他就算倾家荡产用尽手段,也要把达尔文博士请过来,把他儿子救醒。
……原始森林里,天空中电闪雷鸣,乌云密布。
空气潮湿闷热,地面也是又湿又软,像注了水的海绵。
周围地形都是凸起的山石,山石地面上密密麻麻全都是从未见过的植物。
几十米高的大树更是鳞次栉比的排列着,树根遍布地面,盘根错节。
朝着远方眺望,是一望无际的灌木丛林,偶尔两只可以可以遮天蔽日的巨大翼龙从天空滑翔而过。
不远处有两只高楼大厦般腕龙在伸着近十米长的脖子,啃食着大树上的树叶。
好热。
这是哪儿?龙傲本想擦擦自己额头上的汗却发现双手够不到脑袋。
他看了看自己的手,此刻他的双手已经变成了两只爪子,每只爪子只有两指,和普通的手臂一样长,但他却连自己的脑袋都够不着。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脚,双腿变成了粗壮有力的半弯曲形态,足有近三米高,脚趾头上长有尖锐的爪子。
身后还跟着一条粗壮的尾巴。
我记得我在训练场融合化身。
我是变成一只恐龙了吗?据他目测,自己的脑袋距离地面大概有六米左右。
根据身体大概的形态,拥有这样的体积,拥有这样的形态的恐龙,大概率是暴龙类。
暴龙类,白垩纪时期的末代皇帝,平均体重9吨,咬合力在10吨以上,皮肤厚重,是最凶残的食肉动物,占据了食物链顶端的存在。
众所周知的霸王龙就是暴龙类的一种。
强大,嗜血,拥有王的资质,这样的化身,再适合他不过。
龙傲太过兴奋,忍不住仰天长啸。
嘶吼声传遍四方。
不远处的两只腕龙往他的方向看过来,停顿片刻后,继续啃食树叶。
紧接着一旁的草丛微动,一只两米左右的迅猛龙穿过丛林钻了出来,眼神灵动,张开嘴露出他那一排排锯齿,发出嘶哑的声音。
迅猛龙,身材矮小,灵活矫健,是出色的奔跑者,它们的前臂长满了羽毛,可以在它们奔跑时协助它们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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