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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多大事,你不用管,那小子得到一些教训是好事。
"
沈远征不想他刚下乡就掺和进来,于是给他夹了口菜打算换个话题再聊。
但王小芸可不这么想,儿子的轻松工作马上就要丢了,她急切希望沈之初能帮一把,“之初啊,婶儿想求你个事,你能不能给你爹打个电话救救天柏?……”
她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沈远征打断了,只见男人怒目圆睁,“砰”
得一声撂下筷子,彻底发火了。
“王小芸,你是不是有病?!
这事你求之初干什么玩意?我大哥欠你的啊?”
王小芸被他这一嗓子吓得一愣,终于闭上嘴巴不吭声了。
沈之初夹在两人之间,为了缓和这火药味十足的气氛,淡定地吃着馒头,一举一动都透着高|干子弟的优雅。
此时,他的心中已经猜到了一个模糊的大概,至于真相是什么,明天跟当地人打听一下就知道了。
*
接下来的几天,由于屯子里来了好几个新知青,人们的注意力全都转移到新知青的身上,尤其是从京市来的沈之初成了大家品头论足的焦点,根本没人再去关心沈天柏的近况。
当听说沈天柏被公社小学停职时,赵桃花的心中毫无波动。
她不是原身,和姓沈的之间不存在那些爱恨情仇,如今能把那男人的工作搞没了,这也算是对原身有了一定的交代。
马上就是秋收了,她现在最关心的是,她那几个不着调的哥哥什么时候能回来?
这一天,赵桃花闲着没事把自己住的屋子彻彻底底打扫了一遍,不扫不知道,扫出来的尘土和垃圾真是多。
原身是个懒丫头,属于那种袜子破了洞都不知道补的那种人。
清理完各个角落,她又翻出所有衣服挨个补了一遍。
周明澜从屋外走进来正巧看见她在补袜子,其震惊程度堪比看见外星人。
她睁大双眼走过去,再瞧那针线活儿就更吃惊了。
“闺女,你跟娘说,是不是当初王小芸让你学这些的?”
“?……”
赵桃花从针线中抬起头,这才想起原身是不会缝补衣服的,她心思转了转,只能默认对方的猜测。
见自己猜对了,周明澜的鼻子都快气歪了,她一屁股坐到炕沿边瞧着那针线越瞧越扎心,“别缝了,当初我教你你不好好学,老沈家放个屁都是香的!”
无辜被骂,赵桃花眨了眨美眸,乖乖放下手里的活儿,柔声解释道:“娘,我长大了,也是想多学点东西,不全都是因为姓沈的。”
“你就嘴硬吧。”
周明澜白了她一眼,显然是不相信这种说辞的,“沈天柏这回丢了工作,估计他们一家非恨死咱们不可。
我听说他堂哥来咱屯当知青了,这两天王小芸的尾巴都快翘到天上去了,你如果见到他们家人就离远儿,千万不能再惹事。”
“他堂哥?谁的堂哥?”
“当然是沈天柏的堂哥呗,好像叫什么沈之初。”
“……”
赵桃花不禁轻拧眉心,有些疑惑为什么沈天柏的堂哥会来这里当知青?
明明书中没有这段剧情啊?
在书中,男主沈天柏最大的金手指就是这位堂哥。
据介绍,堂哥沈之初在年幼时曾得过一场大病,之后的四十年一直被病魔折磨着,虽然富甲一方,却一辈子都没有结婚生子,没到五十岁便早早死掉了,而他的遗产除了捐赠出一部分之外,其余的都留给了沈天柏。
这促使沈天柏的财富更上一层楼,成了华国首富。
一想到这枚金手指竟然会主动跑来给男主利用,赵桃花的心里顿时生出一股郁气,她倒想要看看到底是个什么人这么眼瞎要把财产留给男主那种品行不端的小人?
而此时,在知青点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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