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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说有些事情办起来束手束脚,就说他大堂哥就是主角受沈长欢的舔狗,在这一点上,他们天然处于对立状态。
傍晚,夕阳将落。
顾思远写完了今日策论,也抄完了一侧《书经大全》,走出房门对正蹲在木夏旁边看织布的谢长月招了招手。
“走……”
谢长月看见他,什么也顾不上了了,二话不说就颠颠地上去抱住了人胳膊。
木夏摇头笑了笑,对于儿夫郎为儿子抛弃他的事已经习以为常。
一直走到院子外,快要走到村外,谢长月才想起来问:“夫君,这是要去哪?”
顾思远颠了颠手里的木桶,淡声道:“不是说晚上要烤玉米吃吗,只吃玉米岂非单调,带你河里抓点鱼,到时候一起烤着吃。”
谢长月兴奋地睁大了眼:“夫君,你真好。”
黄杨村往河西镇去的路上,有永定河分出的一条支流小溪,溪水清澈见底,水流终年不绝,里面鱼虾都不缺。
不过,村里人的日子不好过,但凡沾点荤的都被吃光了。
村外的这条小溪也是如此,那鱼一个个比猴都机灵,而不机灵的都已经早早进了村民肚子。
顾思远放下木桶,脱了鞋袜,将长衫掀起扎在腰间,迈步走进了小溪里,秋日的溪水微微有些凉意,冲淡了空气里的干燥,十分舒适。
他伸手对站在岸边的谢长月:“底下有鹅卵石,很滑,下来扶着我。”
“好的,夫君我来了。”
谢长月大叫一声,然后,几乎是半跳着进河里的,“砰”
一声那水花比炸鱼队还大。
顾思远擦了擦被溅地满身满脸的溪水,沉默片刻,默默想道:荒郊野外,或许是个杀人抛尸好去处。
不过,谢长月这个调皮坏心眼的小哥儿,很快就遭到了报应。
不听夫君言,吃亏在眼前,鹅卵石在水底被冲刷地光滑无比,刚跳上去时没感觉,等一下反应过来,整个身体已经开始东倒西歪。
谢长月伸着手,又哭又笑地大叫:“夫君,救命……”
顾思远淡定地拧了拧衣上水珠,只当做没看见。
最后,在人摔进水里的前一刻,才眼疾手快地一把捞到了怀里。
谢长月抓着顾思远的衣服,又生气又觉得刺激。
他抬起白皙清瘦的脚掌,轻轻踩在顾思远宽大的脚背上,脚指头翘了翘:“哼,让你欺负我,我现在要站在你身上。”
“谁欺负谁?”
顾思远失笑,抬手捏捏他圆鼓鼓的脸颊,倒打一耙不过如此了。
“你欺负我,刚才都不第一时间拉我。”
谢长月理直气壮。
顾思远看他:“谁让你调皮的,我身上全湿了。”
“哼!”
谢长月气呼呼。
顾思远刚要取笑他。
下一刻,小哥儿突然紧紧抱住他的腰,小脸贴在他湿漉漉的胸膛上,小小声道:“夫君,我们成亲那晚也是这样哦,你把我抱起来踩在你自己的脚上,夫君,我好喜欢你。”
“……”
顾思远。
他低下头,在小夫郎半湿的发上轻轻吻了一下。
算了,倒打一耙也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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