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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里的气氛一时变得沉闷无比,直到抓耳的、迷离梦幻的音乐旋律响起,才打破了眼下的静默。
但这阵旋律只持续了短短几秒钟,就被岑时给挂断了,他啧了一声,道:“不好意思啊,是骚扰电话。”
陆鸣秋古怪地看着他,轻声问:“你的手机铃声是空铁的《dreamon》?”
岑时瞪大双眼,惊讶道:“你听过这首歌?”
“噢,我以前很喜欢听摇滚乐的,”
陆鸣秋微微一笑,“我家里还有空铁的专辑。”
“你看上去不像是个会喜欢摇滚乐的人。”
“你哥曾经说过一模一样的话,”
陆鸣秋挑起眉毛,表情是前所未有的张扬,“你觉得喜欢摇滚的人应该是什么样子?你这样的吗?”
岑时的打扮的确很符合大众对摇滚的想法,他有一头长及腰际的波浪卷发,漆黑的发丝间做了银白色的挑染,一身墨绿色的复古皮质西装,喉结处纹了朵艳丽的玫瑰花,十根手指的指节上亦有各种各样的小刺青,比如十字架、月亮、星星等等,配上他那副桀骜不驯的表情,简直是将叛逆写在了脑门上。
“我可没这么说,”
岑时摸着自己左耳的珍珠耳链道,“我的意思只是,你看起来比较稳重,和我不太一样……”
“因为我只是喜欢听歌,不是喜欢搞摇滚。”
陆鸣秋说。
“哦哦,理解。”
共同爱好往往能拉进人们之间的距离,虽然陆鸣秋说自己只是喜欢听歌,但对岑时而言,任何与摇滚有关的话题都能勾起他的讨论欲,他问:“你最喜欢哪个乐队啊?空铁?”
“其实是suede,他们有首歌对我来说意义非凡。”
岑时来了兴趣,追问道:“哪一首啊?”
“《whentherainfalls》”
陆鸣秋如实回答了,但岑时问为什么意义非凡时,他却不愿说了,他轻描淡写扯开话题,反问岑时有没有最爱的乐队,一提起这个,岑时兴致勃勃,他从空铁聊到枪花,又从枪花聊到甲壳虫,中间夹杂着他爱上摇滚乐的契机,以及几段他和朋友们组乐队的经历……陆鸣秋显然是个极好的听众,该给反应时给反应,虽然他的反应都很平淡,只有“嗯”
、“啊”
、“哦”
,“然后呢”
这几个词,但岑时还是很满意。
他觉得他未来嫂子的性格相当好,音乐品味也相当高。
他不得不承认,他哥找老婆的水平还是有点东西。
两人这一聊就聊了半个多钟头,谢辞雪推门而入时,正好听见弟弟愉悦的笑声,他觉得颇为奇怪,走进病房一看——原来岑时正在给陆鸣秋看他前几年搞乐队的时候,和成员们一起拍摄的弱智小段子。
“谢先生。”
陆鸣秋注意到谢辞雪的身影,轻轻喊了一声。
谢辞雪回以温柔的微笑,他无视了自家弟弟的招呼声,一双眼看向病床上的青年,嘴上关切地问道:“你现在感觉怎么样?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没有。”
陆鸣秋乖乖摇头。
“那你饿吗?我可以打电话叫毓金阁送餐过来,他们家的粥味道不错。”
听见自家老哥这句腻腻歪歪的问话,岑时便知道,是时候该离开病房了,毕竟当电灯泡打扰别人追老婆,可是会遭天打雷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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