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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沁可宝贝她那些不知什么是什么的种子了,乌日更达来打猎回来,就想看一眼她在忙活什么,都被她嫌打扰,一拱一拱的推走了。
她圈起庭院土墙下一块地,据为己有,用木棍捣松土壤,把底下的土翻上来,还去厨室拿了许多乌日更达来的柴枝,将土地划分排布的如星罗棋盘似的,全是小格子,每个格子里挖出小洞,塞进种子,再小心翼翼的盖好。
再度钻进厨室,把乌日更达来的铜壶拿走,提满井水,一个个小格子都浇落丰沛的水,滋养着这些种子生长。
她蹲在边上,看了许久,企图看到那些种子生根发芽,可哪有这么快?
头顶悬着的天色乌黑,身后篝火徐徐燃着,林沁手支下巴,呆愣愣的盯住看,脖颈咿得一缩;乌日更达来揪着她后裳去吃晚饭。
这晚的吃食居然是菜粥,吸的鼓鼓的米粒在碗中悬浮,偶尔靠在切碎的菜叶子上闲适的打盹,林沁好奇道:“阿爹,你怎么有大米?”
“你娘托工人带来的。”
新城在如火如荼的建设,罗加城的夜好像都愈发暗淡,连星子都没有几颗,托娅好久没回来了,城池里荒芜而空落,因为她把建造一座新城比回家这件事看得更重,可是她心中也并非完全抛下了这个家,所以才会谴人送米。
林沁脑海中浮出了一个早前在欧阳无忌那里学到的成语:聊胜于无。
一时间,庭院静谧,唯有燃烧的柴枝偶然会迸发出嘶嘶的声响,林沁瞥了眼乌日更达来,埋头默默勺粥,忽然,她问:“阿爹,阿娘这样不着家,你心里怨不怨她?”
乌日更达来是典型的胡族汉子,身材魁梧,大多时候他的并话不多,肚子里也没什么墨水,朴实无华。
“这是她想做的事啊。”
他说,“你不能因为她是一个母亲,或是一个妻子,就阻止她。
我是男人,应当成为她的支柱,而不成为她的制肘。
何况,这是伟大的事,没有其他人能做,我是这个伟大的女人的丈夫啊,去草原上喝酒,吹牛都能吹三天三夜,只是她不喜欢我酒后说胡话,我这才不说。
草原上那些人,偷偷喜欢你娘的一大把,我每回在那达慕大会上,都要展现我的英武,击退那些鼠辈,才能守护这个家。”
林沁眨了下眼睛,心中不见光的陈郁消散去,她也轻轻接他的话:“阿爹,你真厉害,因为你守护这个家,让我成了这个伟大的女人的女儿。”
乌日更达来骄傲的挺起壮实的胸膛,起身去小厨室,放下装菜粥的碗,端出馕和羊肉,他还是吃不惯中原食物。
……
秋时,风瑟瑟,草原变成金子的颜色,墙角的一片小田被林沁打理的井井有条,不同的小苗,相同的如比赛般茁壮生长的架势,郁郁葱葱的,是与外面截然不同的颜色。
掰着手指数,快到塞北军营放假的时候了。
这日,林沁在欧阳愫家上完课,出来云朵乌泱泱的,天空猛然如被宝剑捅漏了窟窿,雨水唰唰的落,恍若要洗净世间所有的尘埃。
于罗加城而言,却不是一件好事,每逢暴雨,这地方就成湖泊了。
晶莹的水珠砸在大南街上,与泥土交融在一块,发黄而浑浊,水线高涨,没过毡靴,林沁萝袜里都是水,湿漉漉的走在雨水里,湖绿的裙摆失了艳丽,灰扑扑的,墨发黏在肉嘟的脸蛋上,她丝毫没有躲雨的念头,反而还仰起头,眯眼,张嘴吃掉几口冰沁沁的雨,毡靴一踩一踩,哒哒地在水中跳起胡族传统的踏舞,胡袖纷飞,手臂牵引着身子转出欢悦的圆圈,跳到一半,她乍然掀开眼帘,对着雾蒙蒙的罗加城说了句“完蛋”
,飞也似往家奔。
她的小苗们要被水淹死啦!
林沁赶到家中庭院,墙角下的田仿佛消失了,水早就没过了小苗,目光所及,是蓄在庭院四壁之内一汪浑浊的水。
轰隆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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