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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炉上,温火焐着瓦瓮,冒出丝丝白汽。
辛真点火起锅,用隔热布拈起瓮盖,将焐足五小时的麻将牌大小的肉块,连同汤汁尽数倒入锅中,加大火势,翻炒收汁。
高温将汤汁水汽逐渐挥发,呈浆状附着在锅内,浓油赤酱紧密裹住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块。
控到仅剩一抹酱汁,关火,将红烧肉盛出装盘,六个白瓷盘里码好肉后,细细浇上一勺酱汁。
另一个锅里,咕噜噜的水开,周乐将洗净的芦笋对切成半筷长短,放入锅中,数着三十秒捞出装碟,拧开研磨器,在烫熟的芦笋上撒黑胡椒海盐。
每份红烧肉搭配一碟清脆爽口的芦笋小菜。
“第三道,古法红烧肉。”
烧好菜后,辛真郑重报菜名。
周乐的托盘里放着六碗刚出锅的白米饭,汆烫好的嫩芦笋,逐一端给六位食客。
肉饭香味早已钻进食客的鼻腔,红烧肉配白米饭,热量炸弹永远是胃里馋虫最爱的搭配。
辛真出餐的分量控制得很好,每碟六块红烧肉,小碗米饭,解馋饱肚又不至于贪食过量。
沈老爱吃,不忌口特殊食物,但很讲究食有度,辛真记着呢。
第一个下筷的是老陈,夹一块肉放到米饭上,再连同米饭、肉一并夹起送入嘴中,几下咀嚼满脸享受。
“这口肉,绝了!
完全吃不到酱酸味。”
吞下后,老陈双手并出大拇指,连连称赞。
老陈能在美食圈混出一席之地,是源自他那能品鉴出百种味道差别的黄金舌头,但凡酱油下的时机不对,烹煮过久发出一点酸味,都能被他一口识破。
每次他吃红烧肉拌着米饭,就是为了用米饭隔绝部分酸味。
行家遇行家,辛真会意,嘴角扬起笑。
沈老拈起筷子,夹起一块,麻将大小的肉块在筷尖微微颤动,夹着不烂又软糯得刚好。
一口咬下,只吃出鲜香,丝毫不感油腻。
再尝一口,猪肉的鲜甜,酱汁的咸香,发挥到极致。
功夫菜耗费的时间精力,都一一展现在扎实滑嫩的肉质里。
沈老笑眯了眼,频频点头。
老爷子平生就好一口好猪肉,尝遍山珍海味,回归原本刻在基因记忆里的美味,就是这口简单地道的美味。
“好肉!
这红烧肉用了最老派的法子烧制,不仅没放酱油,甚至连一滴水都没放。”
听到沈老的夸赞,坐在另一边边上,从头到尾没说过话的鸭舌帽大哥忍不住追问:“不放水,这瓦翁里的肉是怎么炖的?”
辛真毫不避讳,坦诚道:“方法不难,把肉切块汆烫后,用冰糖炒糖色,再加足量米酒没过肉块,文火焐五小时,等酒味完全挥发入盐调味,最后大火收汁。
花功夫耐心等,再有就是米酒加持,这次用的是农户自酿的高度数米酒,非常醇香。”
沈老细嚼细品,红烧肉配白米饭,吃得很是餍足:“现代人习惯求快,大火急烧烩熟猪肉,老抽调色看起来色泽无异,尝起口感就马上露马脚,要不得要不得,吃进嘴里的东西怎么可以马虎。”
一口红烧肉,一口嫩芦笋,坐在中间的两个女孩子吃得毫无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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