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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铸鼎的场景他还历历在目,火神祝融的后裔用神火淬炼,百族献上自己的精血祭炼,各种上古强者的血脉都被容纳进了鼎身。
巫族大巫、妖族大妖,人皇后裔之血等等,那等威能毁天灭地,可镇压一世!
只要能激活青州鼎上的部分威能,他便可以夺天地之造化,在这灵气贫瘠的地球生生闯出一条回归洪荒世界的通天之路来!
“江笑嫣的血脉已经非常稀薄了,要想激活青州鼎,必须要她的心头血,也就是精血。
失去精血对身体元气可是大伤,不知道能不能让她主动献血。”
如果不是万不得已,吴泽宇不想动手别的手段。
毕竟在洪荒时期,他也不是恶贯满盈的魔头,而是人族大将之一。
第二天一早,张元便亲自开车送吴泽宇去飞雁山。
他还很好奇,问道:“吴哥,你去爬山,怎么不叫人陪你?”
吴泽宇道:“兴致来了,人少反而安静。”
“果然是高人,才有这种闲情雅致!”
张元不明觉厉,继续问道:“那我什么时候来接您?”
“不用接了,我到时候自己回去。”
吴泽宇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修行成功,反正从飞雁山到市里有班车,回去也方便。
飞雁山,是宜平市外一座不大也不小的野山。
以前荒无人烟,后来宜平市发展起来了,人们流行爬山、踏青。
便有开发商在这里修建了山顶别墅和景区,这才有了不少人来往。
吴泽宇背着背包,带上食物和水上山,一边打量周围的风水,一边寻找可以用来修行的地方。
因为是周末,又赶上万里无云,天气晴朗的好时分,所以来飞雁山的游客不少。
爬山的路上,一直可以看到行人。
中午的时候,吴泽宇来到半山腰处。
这里地势比较平坦,建有一些精致的别墅。
还有一条商业街,供游客休息和餐饮购物。
吴泽宇就在一处石凳上,取出背包里的面包和肉饼来吃午餐。
在他的周围,都是被铁栅栏隔开的别墅,数量不多,只有十几座。
但光看这里的风景和地貌就知道,这里的别墅价格恐怕比市中心的房子还要贵上一倍,不是大富大贵的人绝对住不起。
“风景倒是不错,灵气也比市里浓郁。”
吴泽宇自言自语,“若是有财力,我也寻这么一处地方住着,对修行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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