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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彩凤笑着进了房间,这会儿正好是正午,她便拎着篮子去给杨氏和许氏送午饭去,昨儿干粮刚吃完了,今儿一早杨氏又走的早。
她心疼赵彩凤手上磨破了皮,所以没让她早上跟着一起去,只让她中午给她送吃的过去,再留下来帮忙。
赵彩凤才走到门口,便瞧见宋明轩从堂屋里走了出来,见赵彩凤开了木栅栏要往外去,只迟疑了片刻,但还是开口叫住了她:“彩凤,这东西……”
上头工匠还在修房顶,宋明轩更觉得不好意思,只走了几步,将他手里的一样东西递给了赵彩凤。
赵彩凤一看,原来是两个布套子,还带着一个大拇指,虽然比起现代的手套这东西做的不算精致,但是套着这东西,剥玉米壳应该会好很多。
赵彩凤笑着道了声谢,抬起头的时候才发现宋明轩身上的长衫似乎比以前短了不少,怪不得今天看他怎么看怎么别扭呢!
原来是这个原因。
赵彩凤瞧了一眼她手中的套子,顿时就明白了,只又低下头,笑得也比方才更妩媚了几分:“傻子,你把衣服剪了出门不怕被人笑话吗?”
宋明轩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短了一截的衣襟,似乎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我平常鲜少出门,留一件可以出门穿的衣服就够了,也不打紧。”
作者有话要说: 我发现比起冷帅狂霸拽的男主,我还是喜欢小宋这样的暖男啊~~~
☆、第27章
赵彩凤去给杨氏送午饭这一路上,难得心情很是愉快。
自从她穿越之后,终于发现有些前世她可能永远不会接触的成语,其实是多么真是的写照,比如穷困潦倒、比如迫于生计。
赵彩凤最近除了再想怎么赚钱之外,就是在想怎么回去,当然后一个问题只是想想而已,根本找不到任何答案。
但是今日,她走在乡间的田埂小道上,手里跟这赵家村所有的村姑一样,挎着小篮子,一路上脸上带着笑跟村民们打着招呼走过,忽然发现其实只要不时时跟前世的日子对比,这样的日子其实也还过的下去,至少不用担心第二天会遇上什么死因不明的尸体,也不用想着职称考试又要熬几个通宵。
李阿婆正在自己家门口做针线活,难得看见赵彩凤出门,便笑着招呼道:“彩凤,给你娘送吃的去?”
赵彩凤现在也已经看开了,想让这些村里的八卦村妇不八卦,就跟让煮熟的鸭子飞上天一样难,所以如今她也不在乎她们说她什么望门寡了,反正她又不是真的赵彩凤,想通了这一点赵彩凤对这些闲言碎语就完全不在乎了。
“是呢,我娘给赵地主家打短工呢,早上没来得及带上干粮。”
赵彩凤人长的美,以前比较内向,在村里头不算热络,谁知道经历了这一难,反倒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
外人只当是赵彩凤变懂事了,谁又能知道赵彩凤压根是换了一个芯子。
“你娘一个人拉扯你们四个不容易,幸好如今你大了,也能帮上忙了,对了,明儿你全叔要往镇上去换东西,听你娘说你们也要去,我让他用牛车带你们一程吧。”
李阿婆向来热心,且又喜欢赵彩凤,要不是她的大孙子已经娶亲,两个小的还跟赵小三一般大,只怕她也是想要赵彩凤做孙媳妇的。
“那感情好,明儿一早我和我娘就在村口的小桥上等着李叔了。”
赵彩凤高高兴兴的答应了。
到了古代,赵彩凤才理解出远亲不如近邻这句话的真意了。
牛车虽然也不快,但是至少不要靠脚走路,从赵家村到河桥镇,徒步大概需要两个半小时,赵彩凤也是在走过一次之后,才发现自己原来可以这样持久,这要摆在现代,妥妥的能拿下每日运动第一名啊!
杨氏和许氏吃过了窝窝头,两人在玉米地里面休息了一会儿,赵彩凤便趁着这会儿空挡,带着手套剥起了玉米壳。
宋明轩的针线活说起来还真是比赵彩凤拿得出手,赵彩凤瞧了一眼这手套,心里觉得很是满意。
许氏往赵彩凤的手上看了一眼,想起今儿一早起来瞧见自家儿子短了的衣襟,顿时也明白了。
都说有了媳妇忘了娘,那小子一开始还不答应呢,这会儿子倒是知道疼媳妇了。
许氏拿胳膊肘杵了杨氏一下,神神秘秘的凑到杨氏耳边,往赵彩凤那边指了指:“瞧见没有,我家明轩给彩凤做的,我昨儿才说彩凤剥玉米剥的手上都蜕皮了,那孩子连书也不看了,剪了自己的衣襟做起这东西来,我原本还不知道这事做什么用的呢!”
杨氏一看,心下也是大喜,只眉开眼笑道:“我也担心我家彩凤脸皮薄呢,没想到她这几天也没说什么,我估摸着这事情准能成,咱们俩也该存些银子了,等过一阵子,咱们两家都出了孝,得把孩子的亲事办一办,不然村里人都瞧着呢,怪不好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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